• 索 引 号:43060000/2011-19004
  • 发布机构:平江县政府
  • 生成日期:2011-03-21 00:00:00.0
  • 公开日期:2011-03-2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平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警指挥中心大楼及商业综合大楼投资审计结果

来源:审计局 2011-03-2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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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

 

2010年第4号

 

 

平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警指挥中心大楼及商业综合大楼投资审计结果

 

 (二○一○年十 二月八日 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平江县审计局于2009年9月3日至2010年6月2日,对平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警指挥中心大楼及商业综合大楼投资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一)工程概况

 

交警指挥中心大楼建设项目位于交警大队院内,东临天岳大道,经平江县人民政府平府阅〔2006〕69号县长办公会议纪要决定予以立项,经岳阳市发改委岳发改投〔2006〕477号文件批准新建,总投资4000000元,其中:主体建筑工程2900000元、基础设施建设420000元、主要设备购置210000元、基本预备费200000元、其它费用270000元,楼层共八层,建筑面积4398.52m2,由平江县建筑勘察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设计,平江县长华监理公司负责工程监理,委托平江县方正招标代理公司采用公开招标,平江县汉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承建。2007年3月动工,2009年7月竣工交付使用。

 

商业综合楼位于交警大队院内,北临连云西路,经平江县发改局平发改投〔2006〕92号文件批准,项目总投资2960000元,其中:征地110000元、土建及安装工程1752000元、工程有关费用90000元、不可预测费18000元,总建筑面积2829平方米,县交警大队委托平江县方正招标代理公司公开招标,由平江县汉昌建筑工程公司中标承建,平江县长华监理公司负责工程监理,于2007年7月动工,2009年4月竣工交付使用。

 

(二)项目资金来源及投资情况

 

1、交警指挥中心大楼与商业综合楼已落实的项目资金来源为6593615元,其中:省支队拨款100000元、市支队拨款170000元、县非税局返回行政事业性收费122023元、县支队行政经费拨入3380000元、其他收入2821592元(其中:商业综合楼一楼铺面出售收入2617700元、交警指挥中心庆典收入125691元、购房款75000元、利息收入3201元)。

 

2、建设项目总投资8552468.1元

 

①建安工程投资7067442元,其中:交警指挥中心大楼4293091元、传达室门头162000元、围墙87494元、大理石球7040元、砼地坪143948元、屋顶水池70927元、商业综合楼2049313元、绿化及附属工程253629元。

 

②待摊投资1258456.1元,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基金444706.1元(已剔除应由施工方负担的费用33070.71元)、中介服务收费339000元、借款利息469254元、其他5496元。

 

③其他投资(办公家用具)226570元。

 

3、建设项目资金缺口1958853.1元。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县交警大队的交警指挥中心大楼建设项目在立项报批、规划审查和招标等建设程序上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但在项目管理上存在超计划投资、工程造价计算不准确、欠缴建设项目有关规费等问题;商业综合楼工程建设程序欠规范,未按规定足额缴纳有关税费。

 

三、审计发现的问题

 

(一)建设项目超计划投资1592468元

 

建设项目经批准计划投资6960000元,实际总投资8552468元,超计划投资1592468元。

 

(二)建设项目欠缴报建费149058元

 

该建设项目应缴报建费367936元,实际缴纳218878元,欠缴149058元。

 

(三)施工单位多计工程造价114939元

 

施工单位(湖南汉昌建筑工程公司)报送工程造价6928750元,审计审定工程造价6813811元,审减工程造价114939元。

 

四、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平江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超计划投资已处罚并责令改正;欠缴的项目报建费责成补缴;工程造价按审计认定的价格与施工单位结算。同时建议:加强财务管理,并积极筹措符合规定的资金,弥补建设项目资金缺口;尽快办理资产交付手续,及时办理财务决算进行固定资产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