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060000/2013-11905
  • 发布机构:平江县政府
  • 生成日期:2013-05-03 00:00:00.0
  • 公开日期:2013-05-03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廉租房保障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来源:财政局 2013-05-0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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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补助廉租住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0』110号),《湖南省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湘财综<2011>20号)的规定,廉租住房补助资金,包括中央财政补助我省的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资金和省级财政安排的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资金,该项资金在优先满足发放廉租住房补贴的前提下,可用于购买、改建或租赁廉租住房支出。
2012年度专项资金收入8910万元,支出4932万元,本年结余3978万元。全年共通过新建、改造、收购等方式归集廉租住房项目8个,1670套。新建项目3个,润民安居小区廉租房申报604套,分二期实施,一期新建288套,嘉和安居小区廉租房,新建144套,南江安居小区廉租房申报100套,分二期实施,一期新建48套;收购项目2个,伍市安居小区廉租房,100套,长寿安居小区廉租房申报100套,分二期实施,一期拟收购48套;改造项目3个,计生服务站改造68套、城关镇东街公房改造项目276套、城关镇南街公房改造项目278套。766套廉租房已基本建成,占总量的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