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060000/2013-11900
  • 发布机构:平江县政府
  • 生成日期:2013-05-03 00:00:00.0
  • 公开日期:2013-05-03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来源:财政局 2013-05-0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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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业是民生之本,安排和使用好各项再就业资金是社会保障工作的重中之重。根据湘政办发[2009]34号等文件精神,我们积极配合相关业务部门支持公益性就业岗位开发,扩大就业岗位;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全民创业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做好了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扩大小额贷款担保基金规模,简化手续,提高效率;加强就业再就业、创业培训力度,提高就业困难人群的劳动技能。就业补助资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2012年,共筹集资金1790万元,拨付再就业资金1629.3万元。2012年,我县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648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2456人,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11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