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66/2022-1907850
  • 发布机构:县财政局
  • 生成日期:2022-01-29 17:50:20.0
  • 公开日期:2022-01-29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平江县财政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县财政局 2022-01-29 17:50
| | | |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平江县财政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和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紧扣财政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起来,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我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公开程序。为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使政务公开管理工作规范化,根据人员变动,及时完善平江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调整补充经办人员,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保障政务公开工作的连续性。进一步规范、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对于政务公开的信息发布,实行四审制,经过业务分管领导、机关办公室、分管机关领导、局长审核后,才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单位信息,努力做到及时、准确发布信息。

二是加强业务学习,提升服务质量。加强干部对《条例》的学习,同时组织学习政务公开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程序合法、流程合规,提升业务能力,实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不断增加主动公开内容。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的工作机制和办理流程,主动接受监督;及时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网上咨询事项,优化服务,提升公信力。

三是创新公开形式,力求落实全面。我们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建立了多项措施,丰富信息公开形式。一是充分利用平江县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系统”和本单位子网站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二是在单位办公室外墙显著位置,通过党务、政务公开栏等方式公开办事指南,包括内设机构分布情况、工作职责、办事流程图等。三是依据《条例》规定,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分情况及时给予答复,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有效。

四是严格落实责任,确保公开时效。由主要负责人亲自负责,根据工作情况设立兼职人员负责收集整理公开信息,达到了“全覆盖”和“无缝隙”。我们将信息公开的内容和速率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核心,严格按照《平江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责任追究办法》要求,安排人员负责公开信息的编辑、审核与发布。

2021年,我们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79条,其中:财政资金553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条,机构信息1条,规划计划1条,人事信息2条,财政信息3条,其他信息4条,政策文件8条,通知公告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0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形式还需要进一步改进。2022年,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是进一步增强本办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规范公开程序,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是强化管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难点问题。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选择民众关注度高的信息作为突破口,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继续强化信息内容更新。

三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为深化政务信息公开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