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76/2026-2363540
  • 发布机构:县城管局
  • 生成日期:2026-02-28 08:15:47.0
  • 公开日期:2026-02-28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2026年平江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执法职责

来源:县城管局 2026-02-28 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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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市容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2、行使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商业经营和非商业行为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式招揽顾客的行政处罚权;对未采取密闭措施或者其他防护措施,运输、装卸粉尘物质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城市水体排放、倾倒城市垃圾和其他废弃物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市政基础设施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无照经营作业,以及有照但不按执照规定场地经营而进行店外经营、作业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自产蔬菜和农副产品未进入指定地点销售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6、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城区人行道乱停车辆、当路摆摊设点、堆物作业等占用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负责依法对城区内人行道的停车进行规范管理。

  7、行使全县燃气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8、行使对违规设置户外广告行为的行政处罚权以及对破损或残缺等影响市容的广告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9、承担权限范围内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工作。

  10、承担权限范围内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工作。

  11、承担权限范围内侵占城市道路、人行道违法停放车辆等公安交通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工作。

  12、承担权限范围内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跨区域重大复杂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工作;组织或参与跨行业、跨区域联合执法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