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060000/2018-1334062
  • 发布机构:平江县政府
  • 生成日期:2018-02-02 11:59:27.0
  • 公开日期:2018-02-02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平江县教育体育局机关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来源:县教体局 2018-02-02 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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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基本概况:

1、    职能职责

(一)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教育体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全县各级各类教育体育事业,负责拟订全县教育体育事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实施办法、年度计划和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负责教育体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指导全县教育体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二)   主管全县老师和体育从业人员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制订全县教育体育系统有关劳动工资、人事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    机构设置

根据职责,教育体育局设12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政策法规股、基础教育办公室、职业技术和成人教育股、政工人事股、财务股、审计股、安全保卫股、校车管理办公室、青少年体育和竞赛训练股、群众体育股、平江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其他机构14个,分别是:平江县教育体育工会、平江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平江县教育科学研究室、平江县教育技术中心、平江县教师发展中心、平江县教育建设投资管理中心、平江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平江县勤工俭学管理站、平江县学前教育管理办公室、平江县教育管理办公室、平江县教育经费核算中心、平江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平江县体育总会、平江县体育彩票管理站、平江县教育基金管理办公室。

二、单位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1745.67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611.67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13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1745.67万元,其中,教育支出1401.12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8.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5.1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45.6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587.17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70.18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9.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离休人员)7.79万元。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58.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

1、国家生源地贷款工作经费3万元;

2、学生营养餐工作经费5万元;

3、高中教育督学责任经费4万元;

4、中小学田径运动会10万元;

5、招生、招飞工作经费10万元;

6、家庭教育及未成年健康辅导两个指导中心运转经费8万元;

7、两项督导评估及义教均衡发展对标经费15万元;

8、运动场馆维护经费3万元;

9、全民健身工程工作经费20万元;

10、20个体育协会工作经费10万元;

11、太极拳协会经费5万元;

12、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经费3万元

13、非税执收成本经费61.6万元;

14、原民办教师医疗保险费0.9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09.2万元。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6.3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3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财政预算内资金没安排,因为单位的二台公务车政府已作处置。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7年预算增加1.06万元。因为2018年单位增加迎省检和国检督导评估。

五、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教育局机关.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