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77/2022-2026078
  • 发布机构:县教育局
  • 生成日期:2022-12-01 11:52:01.0
  • 公开日期:2022-12-0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家有上幼儿园和高中的请进 湖南“两个行动计划”政策解读

来源:县教育局 2022-12-01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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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南省教育厅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了《湖南省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2022-2025年)》(以下简称《学前提升计划》),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学前提升计划》的背景是什么?

一是我省学前教育发展提升的基础进一步夯实。近十年来,根据国家的统一部署,我省先后实施了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不断健全学前教育保障体系,大力扩充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推动学前教育取得快速发展,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得到明显提升,有效缓解了“入园难、入园贵”问题。截至2021年底,我省共有幼儿园16312所,在园幼儿数229.39万人,学前教育毛入园率89.63%,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53.79%,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88.62%。

二是我省学前教育发展提升面临的问题仍然存在。总体上看,我省学前教育基本解决了“幼有所育”的问题,满足了人民群众“有园上”的教育需求。然而,与新时代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上好园”需求比,学前教育仍是整个教育体系最薄弱的环节,还存在不少短板和弱项:如经费投入不足、成本分担机制待健全、教师待遇保障不到位、科学保教质量有待提高、普惠性资源结构性短缺矛盾依然存在。

三是学前教育发展提升符合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的时代要求。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环节。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要求,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强化学前教育普惠发展”目标,必须补齐学前教育短板,坚持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进一步推进全省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幼有优育”的美好期盼。

二、《学前提升计划》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到2025年,全省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进一步提高,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2%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0%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5%以上;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幼儿园保教质量全面提高,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机制基本形成。

三、《学前提升计划》将采取哪些措施补齐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短板?

一是优化普惠性资源布局。落实2021年新修订的《湖南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指导各地科学编制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认真制订年度建设计划,从严审批营利性幼儿园,完善普惠性幼儿园布局,避免出现“城镇拥挤、乡村闲置”现象。

二是组织实施优化提质工程。支持人口集中流入地、薄弱地区合理新增公办资源,补齐普惠性资源短板,支持每个乡镇办好一所公办园。

三是巩固城镇小区配套园治理成果。健全城镇小区配套园建设管理制度,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一般要办成公办幼儿园。四是加强学前教育共同体建设。全面推进集团化办园,构建城乡帮扶模式,缩小城乡学前教育发展差距,促进县域学前教育协同、均衡发展。

四、围绕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学前提升计划》提出了哪些具体举措?

一是完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落实政府投入为主、家庭合理分担、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机制。各级财政要将学前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落实两个只增不减的要求,并向乡村小规模幼儿园等薄弱环节倾斜,进一步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力度,逐步提高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水平和支持水平,保障普惠性学前教育有质量可持续发展。完善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确保普惠性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优先得到资助。

二是健全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从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定位出发,统筹制定财政补助和收费政策,合理确定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成本分担比例。完善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适时进行动态调整。按照质价结合、优质优价的原则,分步、稳妥调整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收费标准,间隔前一次调整时间不少于3年,但调整时限原则上不得超过5年。

三是加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扶持力度。大力推进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管理工作,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

五、在提高保教质量方面,《学前提升计划》有哪些工作举措?

一是落实幼儿园科学保教。各类幼儿园要配备丰富适宜的玩教具和游戏材料,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开展省级示范性幼儿园认定工作,引导每个县市区至少培育一所示范性幼儿园。统筹制定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办法,强化过程评估,全面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

二是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全面推行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性教育,建立幼儿园与小学协同合作机制,加强在课程、教学、管理和教研等方面的研究交流,坚决纠正“小学化”倾向。

三是推动学前教育教研改革。配齐学前教育专职教研员,建立省、市、县、园教研协同机制,全面提升专兼职教研员的专业能力和研究水平,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学前教研队伍。完善教研指导责任区、区域教研和园本教研制度,实现各类幼儿园教研指导全覆盖。

六、针对幼儿园教师配备、待遇保障等瓶颈问题,《学前提升计划》提出了哪些具体举措?

一是保障幼儿园教师配备。充分挖潜创新,统筹利用现有事业编制资源,着力加强公办幼儿园编制、人员配备并提高使用效率,多渠道配备公办幼儿园教师,严禁“有编不补”、长期使用代课教师。引导和监督民办园逐步落实每班“两教一保”的人员配备标准。

二是保障幼儿园教职工工资待遇。落实公办幼儿园教职工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统筹工资收入政策、经费支出渠道,确保教职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通过增加财政拨款、专项补助等方式,保障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职工工资待遇,逐步做到同工同酬。民办幼儿园要参照当地公办幼儿园教职工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教职工工资待遇水平并切实保障到位。各类幼儿园依法依规足额足项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作为幼儿园等级评定、年检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的前置条件。

三是提高幼儿园师资培养培训质量。按需定向培养初中起点的五年制专科层次学前教育教师,全力满足农村和欠发达地区对幼儿园教师公费师范生的培养需求。支持相关本科院校加强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支持中职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开设婴幼儿托育专业。深化高等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改革,强化学前儿童发展、教育专业基础,注重教育实践能力培养,提高师范生的融合教育能力。鼓励支持学前教育教师在职提升学历,实施全员培训,突出实践导向,提高培训实效。

七、在完善幼儿园规范管理机制方面,《学前提升计划》提出了哪些具体举措?

一是强化安全保障。落实幼儿园安全主体责任,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健全房屋设备、消防、门卫、食品药品、幼儿接送交接、幼儿就寝值守和活动组织等安全防护和检查制度,及时排查安全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幼儿园安全日常监管、重大隐患督办、约谈通报等工作机制,加大联合检查和集中整治力度,落实监督检查常态化措施。

二是规范办园行为。加强对幼儿园办园行为的经常性督导,对各类违规办园行为督促落实整改。开展幼儿园名称规范清理行动,对片面强调课程特色及带有宗教色彩的名称的幼儿园进行清理整治。

三是强化监督管理。落实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完善部门协调机制,强化对幼儿园办园条件、师资配备、保育教育、收费行为、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动态监管。加强幼儿园收费的动态监管,严禁各类违规收费行为。严禁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举办者通过任何方式取得办学收益、分配或转移办学结余。

湖南省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2022-2025年)政策解读

近日,湖南省教育厅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了《湖南省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2022-2025年)》(以下简称《县中提升计划》),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县中提升计划》的背景是什么?

一是我省普通高中教育发展步入新阶段。普通高中教育是基础教育的“出口”,高等教育的“入口”,在人才培养中起着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各级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此高度关注。近年来,根据国家的统一部署,我省各地加大了高投入,努力推进高中教育普及攻坚,截至2021年底,我省高中教育毛入学率94.28%,高出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实现了高中教育普及目标。与此同时,我省加强了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实施属地招生和公民办同步招生,遏制了层层掐尖招生的乱象,有力地恢复了教育生态。由于当前城乡教育差距较大,老百姓对县域普通高中教育质量要求更高。全面加强县中建设,整体提升县中办学水平,对于巩固提升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带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快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助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意义重大。

二是我省普通高中教育发展不充分不均衡的问题依然突出。总体上看,我省高中教育基本实现了普及,但全省普通高中区域、城乡、校际办学水平差距较大,县域普通高中普通存在经费投入不足、办学条件差、教师队伍不稳定,部分教师专业素养还不能适应新高考改革和新课程新教材实施要求等问题。

三是新时代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为此,必须整体提升普通高中教育质量,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为每一名学生的成长发展提供良好条件,努力满足广大家长希望孩子“在家门口读优质高中”的美好期盼。

二、《县中提升计划》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到2025年,全省县中整体办学水平显著提升,市域内县中和城区普通高中协调发展,公办普通高中和民办普通高中协调发展,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3.5%以上。公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全面规范,县中优质生源稳定;教师补充激励机制基本健全,县中师资队伍建设明显加强;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基本健全,县中办学经费得到切实保障;薄弱县中办学条件全面改善,学校建设基本实现标准化;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深化,县中教育质量显著提高。

三、《县中提升计划》的重要任务有哪些?

推进县中发展提升主要有以下四大重要任务:完善考试招生制度、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强化办学条件保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四、围绕完善考试招生制度,《县中提升计划》提出了哪些具体举措?

一是强化招生管理省级统筹、市州主责、县级落实的责任体系。

二是全面落实公民办普通高中同步招生和属地招生政策,提升普通高中指标生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比例和整体录取率,减少普通高中招生批次,科学设置招生区域内民办普通高中的招生录取分数线,不断完善普通高中考试招生制度。

三是全面建成地市级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录取网络平台,切实加强招生计划、录取过程和招生录取信息管理和监督,对违规招生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四是适当扩大高校招生有关专项计划,加大对基础教育薄弱地区支持。

五、围绕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县中提升计划》提出了哪些具体举措? 第一、严格县中教师队伍管理。严格落实国家有关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依照条件标准及时补充县中教师,继续实施好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适当扩大全省普通高中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培养规模,努力解决县中教师总量不足和结构性缺员问题。有关部门不得挤占县中教职工编制或不按规定长期借用县中教师,严禁公办学校教师在民办学校任教,并于2023年春季开学前完成整改。加强教师流动管理,对未经组织人事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从县中抢挖人才的学校,取消其评优评先资格。推行教师“县管校聘”、区域内“轮岗交流”,加大编制统筹调配力度。适当提高县中中级、高级教师岗位比例,合理核定县中绩效工资总量,绩效工资内部分配向优秀人才倾斜。定期动态调整适时提高班主任津贴。

第二、提高县中教师能力素质。持之以恒抓好师德师风建设,切实增强县中教师教书育人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加强县中校长和教师培训,国培、省培计划适当向县中倾斜,组织开展县中校长和教师全员培训。适应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和高考综合改革需要,加强相关重点任务以及新方法新技术应用培训,注重加强政策解读和案例教学,大力实施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计划,不断提高校长办学治校能力和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加强教学教研,各级教研部门要配齐普通高中各学科专职教研员,主动加强对县中教育教学工作的研究与指导,促进县中教师专业成长和教育教学改革。

六、在强化办学条件保障方面,《县中提升计划》有哪些工作举措?

一是实施县中标准化建设工程。落实国家有关要求,制订全省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标准。继续实施中央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项目,省里将在86个县(市)启动实施100个县域普通高中“徐特立项目”建设,带动推进县中标准化建设工程。推动县中教育教学数字化转型,完善线上教育教学资源建设与应用保障体系,提升县中教育信息化水平,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二是建立控制大班额大校额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工作成果,健全完善消除大班额工作长效机制,全面消除56人及以上大班额并做到动态清零。优化县中布局,科学统筹配置区域内资源,严禁随意撤并县中,审慎新批设置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普通高中新入学年级班额不得超过55人,新建普通高中学校规模原则上不超过3000人。

三是提高县中经费投入水平。省教育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指导各市州科学核定普通高中办学成本,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动态调整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和学费标准,适时提高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水平。县级财政必须将县中生均公用经费足额拨付到校。继续实施好国家助学金和免学杂费政策,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七、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县中提升计划》有哪些工作举措?

一是实施县中对口帮扶工程。通过政府支持、教育部门主导、学校双向选择的方式,在市域范围内组织县中对口帮扶工作。每所优质普通高中至少帮扶1所薄弱县中,采用与县域薄弱高中集团化办学、委托管理、联合教研等方式实行合作,在课程建设、教学资源、管理模式等方面实现共享,促进县中办学水平整体提升。依托湖南师范大学、衡阳师范学院和湖南科技大学等有条件的省属高校开展县中对口帮扶工作。支持中山大学、中南大学和湖南大学对花垣县边城高级中学等5所县中开展托管帮扶。对在对口帮扶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学校、团队和个人,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二是加强教育教学研究。构建行政部门主导、教研专业支撑、学校主体参与的教研工作格局。教研部门加强指导县中学校和教师准确把握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并做到教考衔接,全面提高县中教育教学水平。县中加强校本教研工作,立足学校实际,以实施新课程新教材、探索新方法新技术、提高教师专业能力为重点,着力增强教学设计的整体性、系统化,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水平,同时健全校本教研制度,开展经常性教研活动,充分发挥教研组、备课组、年级组在研究学生学习、改进教学方法、优化作业设计、解决教学问题、指导家庭教育等方面的作用。

八、在加强县中发展的组织保障方面,《县中提升计划》提出了哪些具体举措?

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完善普通高中办学管理体制,加强省级统筹,压实市、县两级办学主体责任。落实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要求,完善学校和校长、教师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县中党的全面领导,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和校长,推动建立中小学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

二是明确部门职责分工。教育部门加强沟通协调,会同有关部门推动落实好各项任务举措,指导和支持县中加强教育教学改革。相关职能部门把县中发展纳入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协同支持薄弱县中建设。财政部门健全普通高中教育经费投入机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支持县中教师队伍建设,完善县中教师待遇保障和激励机制。自然资源部门合理保障县中学校建设用地需求。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支持县中标准化建设工作,加快报批手续办理,加强项目监管。

三是强化督导考核评价。省级教育督导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建立普通高中学校督导评估体系,督促市、县两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履行职责,将县中发展提升情况作为市州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以及县级人民政府和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要内容,推动县中教育高质量发展。严格落实《湖南省普通高中阶段学校督导评估方案(试行)》要求,省、市、县三级统筹联动,市州5年一轮,省级同步按比例抽查,对普通高中学校开展分级督导。

四是大力营造良好环境。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大对县中发展提升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以及新兴媒体,深入宣传党的教育方针,推动树立素质教育观念,严禁炒作高考升学率和高考状元。及时总结宣传县中发展提升的典型经验和有益做法,大力营造县中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