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78/2018-1341730
  • 发布机构:疾控中心
  • 生成日期:2018-01-26 09:42:42.0
  • 公开日期:2018-01-26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平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来源:县疾控中心 2018-01-26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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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概况

平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属县卫计局二级机构,是政府举办、实施疾病预防控制与公共卫生技术指导的公益事业单位。承担所辖区域内九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中的六项疾病预防、控制、宣传、培训、科研、卫生监测与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核定财政全额预算编制109人。中心现有在岗人员104人(其中含待转正定级大学生2人,不含政府列编的三性人员6人),退休人员35人。计划免疫冷链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公务用车各一辆。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平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平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预算总收入2044万元,其中:经费拨款944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100万元。根据单位2018年工作的开展,非税收入项目分类如下:①、委托性服务收费—生物制品有偿服务700万元;②、其他缴入国库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健康体检400万元。

预算总支出20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6.8万元(其中:工资性支出576.61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48.15万元,住房公积金40.4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1.64万元。)项目支出1431万元(其中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1429.8万元,专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1、预算内安排重大公共卫生专项经费177.2万元,(其中:结核病防治配套5万元、扩大免疫规划15万元、二号病防治3万元、职业病防治2万元、慢性病防治3万元、消除麻疹5万元、地方病防治3万元、消除疟疾5万元、艾滋病防治30万元、世行还本付息5万元、从业人员健及职业性健康体检30万元、全县农村中小学(幼儿园)饮用水质监测经费50万元、农村生活饮用水监测5万元、李焱遗留问题处理1.2万元、政府购买服务15万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2018年作为审批项目在预算限额内实报实销。

2、非税收入执收直接材料成本1030万元,非税收入执收成本7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223.8万元作为国家基本建设(疾控综合楼建设)项目的专项配套经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8.29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7年减少0.6万元,主要是2017年单位购置一台公务车,公务用车运行费相应增加。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单位).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