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各参保单位、参保人员:
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平江县医疗保障定点药店和定点门诊医疗服务协议》等文件规定,落实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动态管理,对违反以上文件规定的定点零售药店予以解除医保服务协议,自2025年8月21日起,现将名单予以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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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医保代码 |
机构名称 |
机构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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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P43062600125 |
平江县东升老百姓健康药房(个人独资) |
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城关镇民建路 |
平江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