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平江县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3-04 00:00 浏览次数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湖南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及《岳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有关规定,由平江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指标统计表。本报告可以在平江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pingjiang.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平江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电子政务办,电话:0730-6263502、6266878。
一、概述
  2015年,我县以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为契机,积极探索“互联网+”行动计划,全面进行自查整改,切实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将政府网站打造成更加及时、准确、有效的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优化服务,提高政府效能,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依托电子政务外网平台,构建全县统一的县政府门户网站群,并在此基础上搭建“平江县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形成了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公共资源网上交易,财政资金网上运行,行政监督网上实施的电子政务新格局。
  按《条例》要求,我县依法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的平江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平江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政务中心)合署办公,负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时公开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与《指南》,网址为www.pingjia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集中发布县人民政府公开信息,各乡镇、县直部门单位、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信息。在县政务中心、图书馆及档案馆设有公众信息查询点。各乡镇、县直部门及公共企事业单位都建有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县政务中心是全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各乡镇、县直部门及公共企事业单位办公室是本单位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度,县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562条,通过不同渠道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62次,受理依申请公开12件,“县长信箱”共收到网民来信1236件,期内回复1212件,回复率98%,其余信件在2015年度全部处理。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特色有:
  一是全县120余家预算单位财政预决算以及“三公”经费全面公开,按试点县工作要求的43项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全面公开,乡镇惠农资金管理公示到村组,并上网公开。二是全县城镇低保、农村低保对象及资金发放情况在县政府网及时公开,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名单、失业保险发放情况、自来水质检测逐月公示,保障性住房建设与分配方案全面公开。三是全年公开土地用、房屋征拆补偿信息180余条,建设项目规划信息260余条。四是公开重大建设前期项目6个,建设项目21个,并适时公开项目进展实施情况,对已完工项目资金使服监管情况以审计公报和投资评审报告等多种形式进行公开。五是重点突出了环境污染、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监督、消防、文化市场整顿等行政处罚公开。六是网站“公共服务”栏目新增服务类信息1000余条,重点加强了教育、社保、就业、计生卫生、经营纳税、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数据、价格信息监测、水电油气供给等领域信息更新。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件,其中当面申请7件,传真申请1件,网络申请3件,信函申请1件。从申请的信息内容看,大多是涉及人居环境、教育布局、民生工程进展、投资创业优惠政策、社会保障等情况。我们全都进行了答复,其中公开答复11件,部分公开1件。
四、咨询处理情况
  2015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4700余人次,其中现场咨询2200余人次、电话咨询1800余人次、网上咨询700余人次,公共服务类新增信息1000余条,主要是有关户籍户证、婚姻登记、投资与创业、公共交通方面的咨询。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5年度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案件。
六、政府支出与收费
  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为128人,其中全职人员23人,兼职人员107人。2015年度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30万元,暂未收费。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们在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单位信息员变动过于频繁,人员培训难度大,信息员素质参差不齐;
2、少部分单位没有真正把政府信息公开当作一项日常工作,不能常态化更新信息,信息公开事项不够具体;
3、少数单位仍存在怕公开、不愿深度公开的思想;
4、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的执行还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2016年,电子政务办将强化制度执行,继续以打造阳光透明政府为目标,逐步整合县直部门、乡镇等子网站,不断提升政府网站运行的稳定性、安全性、实用性,真正发挥政府网站快捷、便民、高效的作用。

(一)逐步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管理

按照国务院、省、市要求,政府网站要不断向集约化管理推进。对此,我县政府网站将加强与广东动易公司的交流合作,购买动易公司的最新版本,逐步将全县乡镇、县直部门等子网站整合到统一平台。同时,实现政府信息公开模块和内容管理模块信息互通,全面实现信息共享,大大缩短信息报送、审核、发布、转载等环节,使信息发布更加准确、快捷。

(二)逐步提升网络安全防护等级

在不断完善制度建设的同时,将加强与网监、工信、宣传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网络安全联盟。同时,在硬件和软件方面加大投入,确保政府网站运行安全可靠,无懈可击。

(三)逐步消除政府信息公开死角

按照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机制,细化《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架构,加大指导、督促、问责力度,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消除政府信息公开死角,真正做到阳光透明。

八、附表
附表:平江县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平江县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5)年度

统计指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1562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6

               制作规范性文件总数

16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6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1562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365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795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256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62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4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4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45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6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3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12

      1、当面申请数

7

      2、传真申请数

1

      3、网络申请数

3

      4、信函申请数

1

  (二)申请办结数

12

      1、按时办结数

12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12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11

      2、同意公开答复数

11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1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况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3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28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适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3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4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2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