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烟属于国家烟草专卖商品,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禁止私人随意运输、经营。2023年7月, 平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平江县公安局、平江县烟草专卖局查处了一起涉烟案件,现场查获和天下等卷烟品94个,共计678条,货值金额12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
经查,平江县刘某某经营的南杂店在未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先后多次在外收购卷烟倒买倒卖,二次批发获利,扰乱卷烟市场经营秩序。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已被平江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023年以来,平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烟草专卖局查处无证经营烟草制品案和向未成年销售烟草制品案共5起,共合计1390余条,涉案金额35万,其中向未成年销售烟草制品案1起,无证销售烟草制品案4起,移送公安机关2起,有效净化了烟草市场环境。 (曾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