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应急管理局
湖南省平江县汉昌街道新村路199号
0730-6261990(办公室)0730-6666056(24小时值班)
彭小林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主要职责:
县应急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应急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应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各地区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贯彻实施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程和标准,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拟订相关政策、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平江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 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推进全县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负责 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应对较大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 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负责做好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相关衔接工作。
(七)统筹全县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 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地方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全县消防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地方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全县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 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按权限管理、分配中央、省、市下达和县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县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和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 查评估工作。
(十四)开展应急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对外救援工作。
(十五)制定全县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商务粮食局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协调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的相关工作,组织执行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示、命令。
(十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县应急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县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县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加挂“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调查评估和统计股”牌子)。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接待、政务公开、重要文稿起草、后勤服务和公车管理、综合协调全县安全生产等工作,组织开展应急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对外交流工作。承办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研究部署、综合协调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和措施,分析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负责拟订全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标准和控制指标体系,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向县政府提出奖惩建议;受县政府或县安委会委托,负责组织对各乡镇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监察督导检查,重点检查乡镇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贯彻落实省、市、县各级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情况。负责综治、信访等工作。
(二)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股与应急指挥中心。统筹全县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平江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县应对较大及以上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指导地方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负责指导督促矿山应急救援队的培训、业务指导和救援工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对外救援工作,负责做好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相关衔接工作。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及时处理省市调度事项,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
(三)综合减灾救灾股。组织灾情核查、损失评估、灾情报告、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按权限管理、分配省、市下达和县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负责地质灾害的统计、核查。负责机关作风建设督查、行政执法督查以及局根据需要安排的其他督查具体事项。
(四)矿山安全监管股。依法监督检查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尾矿库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督促行业事故隐患整改和危险源监控工作;组织授权范围内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和竣工验收工作;承担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矿井关闭工作,参与相关行业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五)工贸行业安全监管股。依法监督检查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安全标准化工作;组织授权范围内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指导协调平江高新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参与相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六)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加挂“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股”牌子)。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督促该行业事故隐患整改和危险源监控工作;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管理综合工作,组织指导县内危险化学品登记,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拟订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章、标准,指导监督本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参与相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联系并负责本局禁毒工作。负责监督管理、统筹推进全县各乡镇及相关部门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清剿”及“全域禁炮”工作;督促指导、协调参与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组织协调“全域禁炮”工作督查;参与相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七)政策法规股(加挂“行政审批股”牌子)。组织本行业领域的有关法规、规章政策、规程和标准的学习、贯彻落实。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指导乡镇、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示范创建、平安创建和标准化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全县人员提拔、晋升以及企业和人员评先评优等涉安全生产事项审查;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安全生产执法综合性工作,指导执法计划编制、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事故和执法统计、报告,承担安全事故的统计报告和信息发布工作。牵头负责设立本局行政许可窗口,统一受理处理本局行政许可事项,负责咨询服务、统一受理矿山、危化的行政许可申请、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办理许可案卷存档、公开许可结案等手续。负责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八)人事股。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队伍建设、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党建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协助开展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政工室日常工作。
(九)计划财务股。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工伤保险等安全生产经济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
下设机构:平江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事故调查股)、防汛抗旱指挥部事务中心、森林防火指挥部事务中心、森林消防大队、地震办、平江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