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供销合作联社

机构名称

平江县供销合作联社

办公地址及电话

平江县汉昌街道天岳大道北588号运输管理所综合大楼7楼

0730-6222364

负责人

徐艳斌

办公时间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主要职责

  平江县供销合作联社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县党委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县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合作社制度建设和改革与发展。

  二、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副产品的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负责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化肥农药储备和供应工作。

  三、指导和推动全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指导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推动消费合作社及涉农行业协会发展;参与有关规章草案的起草和拟定,推动和促进合作经济的发展。

  四、向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农民社员和供销合作社的建议,充分发挥党和政府与农民密切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五、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建设,促进基层社加强民主管理,密切与农民的联系,协调成员社之间的关系,发挥群体联合优势。

  六、加强组织创新和经营创新,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和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开拓城乡市场,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负责烟花爆竹市场经营及协调工作;兴办各类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培育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领办农业开发项目和扶贫项目;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

  七、组织开展社员和职工教育与培训,为全县供销合作社提供信息服务与人才支持。

  八、监督、管理和运营本级社有资产,对直属企业依法行使出资人职能,享有出资人权益。

  九、对相关行业、学科或业务范围内的全县性社会团体,履行业务主管单位的职责。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