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江县幼儿教育中心召开全体教职员工和家委会成员参加的专题会议,认真学习《幼儿园工作规程》,每人发放一份《幼儿园工作规程》。
教育部新颁布的《幼儿园工作规程》(教育部令第39号)(以下简称《规程》)已于2016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规程》是规范幼儿园内部管理的重要规章,修订《规程》是为了适应新形势下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落实依法治教、推动幼儿园管理规范化和科学化的需要。新《规程》从“坚持立德树人,强化安全管理,规范办园行为,注重与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衔接,完善幼儿园内部管理机制”等方面进行了修订,与20年前原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发的《规程》相比较,其目标定位更加明确,核心任务更加突出,主体地位更加凸显,管理措施更加缜密,价值取向更加鲜明,同时还增加了反家庭暴力,禁止收取赞助费、兴趣班费,禁止任何形式的入园考试和测查等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