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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森林公安局侦破一起故意杀人案

来源:县林业局 日期:2010-02-25 00:00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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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伏50个昼夜  杀人疑犯落网

平江县森林公安局侦破一起故意杀人案

  “虎年之首擒顽凶,蛛丝马迹寻迷踪;民妇冤魂得昭雪,森警神探赛包公。”2010年2月24日上午,春节后上班的第三天,平江县森林公安局收到了这份“大礼”。这是死者家属为感谢森林民警放弃春节休息时间,全力以赴,潜伏50个昼夜,成功侦破一起故意杀人案,将杀人疑犯辑拿归案,为家属申冤,为死者昭雪送来的感谢匾。

    事的经过是这样的: 2009年12月15日 15时10分,加义森林派出所接到焕新村村民罗春周报案称,其妻李聘英 2009年12月1日 13时在家里接到瓮江镇仁胜村凌喜全(男,1959年4月9日出生)的电话后外出,至今下落不明,怀疑其妻已经被害,要求公安机关立案调查。接报后,加义森林派出所立即将情况向县森林公安局局长吴湘平作了汇报,局长吴湘平指示:从刑侦队、加义森林派出所抽调精干民警,由副局长胡立平带队,成立专案组,迅速查明案件性质。专案组先后13次深入焕新、献冲、浯口、瓮江等乡镇开展调查工作,很快获知 2009年12月1日 傍晚,凌某用摩托车带着一个年纪比较大的妇女回到家里的情况。根据目击者描述,这个妇女年纪、衣着与失踪的李某相似,但以后再没有看到这个妇女的踪影,而凌某此时已下落不明。如果李某确实被害,则凌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2010年2月16日 22时,凌某偷偷溜回家里,即被蹲守的侦查员发现。2月17(农历大年初四)凌晨2时,参战民警将凌某家团团围住,成功将其抓获。民警在凌某家中发现一台无卡黑色华唐牌手机,将其与失踪人员李某所用华唐牌手机购机资料比对,发现两者出厂条码一致。据此,侦察员判断李某极有可能被害,而凌某的嫌疑急剧上升。在强大的审讯力度和确凿的物证面前,凌某负隅顽抗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于2月18日零晨交代了其故意杀人的罪行。

    据犯罪嫌疑人凌喜全交待:2008年3月,犯罪嫌疑人凌某在加义镇焕新村务工期间曾借住在李聘英家里,李某曾先后二次借给凌某人民币现金共1000元。李某曾多次向其讨还借款,凌某一直拒绝还款。 2009年12月1日 13时许,李某再次打电话向其讨要借款时,凌某邀李某到自己家拿钱。18时许,凌某骑摩托车将李某接到家中后,李某为讨还借款情绪开始激动,不吃不喝,哭哭啼啼找其要还借款,凌某对李某非常恼火。19时左右从其厨房里拿出一把菜刀,从李某背后将其扭在怀里,右手举刀朝其后偏右脖子上砍了一刀,李某本能回头,凌某又砍了第二刀,砍在其下颌上,李某仰面倒地,凌某看其未死,左手压住李某头部,右手持菜刀又在其喉咙偏右补砍了一刀,当场致李某死亡。凌某杀死李某后,凌某取下李某的耳环,并将李某口袋里100多元钱和一个手机据为己有,并连夜将其抛尸至自家屋后一公里外的一个废旧的挖石土坑里,搬了几块石头将洞口封上后离开抛尸现场。返回到家中后立即将杀人现场清洗干净,然后骑摩托车来到瓮浯公路路边将两件血衣焚烧后返回家中睡觉,次日凌某即潜逃到长沙、深圳等地,本想春节期间偷偷溜回家,将其房屋等财产变卖后继续潜逃,谁料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刚一露面,就被锲而不舍的森林公安民警逮了正着。

    2010年2月18日,犯罪嫌疑人凌喜全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依法刑事拘留,“12.1” 故意杀人案全面告破。犯罪涉嫌人凌喜全落网后,省森林公安局向平江县森林公安局发出了贺电,对此案的成功破获表示祝贺,并对参战民警表示慰问。

 

犯罪嫌疑人凌喜全

 

抛尸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