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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法院:播撒法治之种,守护校园净土

来源:县人民法院 2022-05-06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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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县人民法院认真落实关于法制副校长的相关工作安排部署,积极行动,充分发挥自身职能和专业优势,认真履行法制副校长职责,以专业力量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引导广大青少年“系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选派精英队伍,当好法制“责任人”。选派50名法官和法官助理担任法制副校长,在汉昌、长寿、瓮江、伍市、南江等5个乡镇16所中小学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共组织开展32节法制教育课。法制副校长充分发挥法治宣传优势和公共法律服务实践优势,指导学校开设法治教育课程,帮助青少年了解法律常识、培育法治观念,把法治精神、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落实在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当好学校法制教育的“第一责任人”。

多种形式宣传,当好普法“引路者”。根据中小学生的年龄特点和实际生活,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普法宣传活动。举行法制公开课。在校园内面向学生、教师及学生家长,开展别开生面的普法课堂,内容涉及预防校园暴力、未成年人性侵犯罪、校园安全、食品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毒品犯罪、民法典知识等,精选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引导学生“信法、懂法、守法、用法”。举行公众开放日。邀请启明中学40余名学生、家长、老师,旁听一起故意伤人案件庭审,法官通过真实案例和严肃的庭审现场以案释法。邀请简青芙蓉学校的学生进行了一场赡养费纠纷案件的模拟法庭活动,与学生积极互动,领学生们更深层次感受到了法律的严肃与司法的温度。开展联合送法。联合镇政府、派出所、司法所、禁毒办等部门,开展法制宣传,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印发普法手册、开设普法咨询点等为学生现场进行咨询讲解。

开展调研走访,当好法制“护航员”。结合“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在思源实验中学等学校开展走访调研,了解当前学生的思想状况、校园安全面临的各种现实问题,并提出法院和学校协同做好在校未成年人法制教育的意见建议。在审理校园欺凌相关案件时,由于涉及未成年人,该院法官积极与学校、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共同进行讨论,掌握相关情况,慎重做出处理决定。

下一步,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履行好法制副校长职责,结合“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和“八五”普法工作,持续推进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增强青少年的法治思维,提升青少年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活动,向人民群众传递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司法强音。(李淑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