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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法院:车祸后无钱医治,法院先予执行十万元救命钱

来源:县人民法院 2022-07-26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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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裁定由保险公司向李某先予执行100000元,缓解了当事人的燃眉之急,让群众切身感受到司法温度。

2月4日晚,朱某驾驶小型客车撞上了正在过马路的李某,造成李某受伤。因李某伤情较重,自身家庭情况也极为困难,李某一家已无能力负担后期持续的医疗费。在要求朱某和保险公司履行医药费赔付义务无果的情况下,李某家属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朱某和保险公司对已产生的费用进行赔付。

由于案件审理周期较长,了解到李某一家的难处后,承办法官向李某家人建议申请先予执行部分款项。在接到李某的先予执行申请后,承办法官积极与保险公司协调,最终保险公司同意先行支付100000元医疗费,并在收到裁定后当场履行到位。(梅鸿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