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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法院:巡回审判进乡村 用法治守护一江碧水

来源:县人民法院 2023-08-16 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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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首个“全国生态日”到来之际,8月15日,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将巡回法庭搬进瓮江镇仗义村村委会,巡回审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该案由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郑军担任审判长并邀请当地村民旁听案件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2022年6月至2023年3月,被告人程某在明知政府禁止电鱼、捕鱼的情形下,仍在本县瓮江镇仗义村汨罗江河段内利用三重刺网捕鱼。2023年3月7日凌晨5时许,被告人程某在捕鱼结束后被 县公安局民警当场抓获。现场以及从程某家中扣押捕鱼工具三重刺网1副及渔获物24.12公斤。经县农业农村局认定,被告人程某使用的渔具作为三重刺网,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关于发布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的通告》规定的禁止使用的渔具;扣押的渔获物分别为鲤鱼、野生杂鱼,共计24.12KG,直接经济价值为人民币2737.8元。

  案发后,被告人程某向县渔政部门缴纳了15100元的生态修复赔偿金。

  另查明,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重点水域实行全面禁捕限钓的通告》规定,我县汨罗江平江段斑鳜黄颡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常年禁渔禁钓,其它天然水域自2020年1月1日全面禁止所有天然渔业资源捕捞行为,禁渔期暂定为10年。自进入禁渔期以来,瓮江镇政府在各村组进行了禁渔宣传。

  “早知道捕鱼后果这么严重,说什么我都不会去。”庭审中,被告人程某悔不当初。庭审经过了举证质证、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等环节,法庭宣布将择日宣判。

  庭审结束后,法官就地开展环境资源保护法律知识宣讲,向旁听群众发放法律知识宣传手册,引导村民树立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共同守护生态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