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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酒后驾车动真格

来源:湖南日报 日期:2009-08-21 00:00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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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后驾车,暂扣驾驶证3个月

    ●醉酒驾车,拘留15日

    ●一年2次醉酒驾车,吊销驾驶证

    ●该罚款处罚的,一律从重

  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8月16日上午,为期2个月的全省整治酒后驾驶专项行动正式启动。

  省公安厅要求,坚决落实公安部提出“4个一律”的要求: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暂扣驾驶证3个月;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拘留15日,暂扣驾驶证6个月;对一年内2次醉酒驾驶的,一律吊销驾驶证,2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属营运驾驶员的,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车辆;法律法规规定有罚款处罚的,要一律从重处罚。同时,要以机动车驾驶人为主要对象,以“开车不喝酒,酒后不开车”为内容,号召全社会广泛开展劝夫妻、劝父母、劝儿女、劝兄弟、劝朋友、劝同事、劝同学、劝同乡、劝上级、劝下属的“十大劝诫”活动;在饭店、餐馆、酒吧等易发生酒后驾车的场所开展针对性宣传,鼓励餐饮等行业各单位履行社会公共职责,劝阻驾驶人不要酒后驾车;积极鼓励群众举报酒后驾车违法行为,使交通违法人不敢违、不能违、不愿违。

  此次整治专项行动的整治重点区域是:重要国、省道,高速公路,城区主干道和公路干线沿途集镇,特别是饭店、餐馆、酒吧、娱乐场所等周边路段。整治重点时段是:中午12时30分至14时、夜间19时30分至次日凌晨2时。

  今年以来,全省交警部门共查处酒后驾驶3217起,拘留219人。

  ■链接

  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的界定标准: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血液的酒精含量≥20mg/100ml为饮酒驾车,≥80mg/100ml为醉酒驾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