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中秋长假将至,“加班工资怎么算?”成了很多上班族关注的话题。9月25日,记者从平江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获悉,劳动者如果国庆中秋8天长假全部加班,最少可领772元。
据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赵队长介绍,国庆假期分为“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两类,加班费的计算方法也有所不同。“中秋、国庆长假一共8天,其中前4天是法定节假日,后四天是公休日,按国家法律规定,节假日是300%支付加班工资,公休日是200%,也就是说9月30日至10月3日按300%,4至7休息日期间按200%来计算。”
按照我县最低工资标准840元来算,劳动者如果国庆中秋长假期间全部加班,最少可领772元。怎么计算呢?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月计薪天数(21.75天)×300%×加班天数
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月计薪天数(21.75天)×200%×加班天数。
如果按照我县最低工资标准840元计算,长假前4天的加班费至少为:840÷21.75天×300%×4天=463元,后4天的加班费至少为:840÷21.75天×200%×4天=309元。两项相加为77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