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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被同案犯举报入狱,出狱后敲诈报复再获刑

来源:法院 日期:2012-10-31 00:00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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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名曾经共同参与盗窃的同案犯,一人被抓获后举报另一同伙,两人双双入狱。刑满出狱后,被举报者为行报复,多次对举报其的同案犯实施敲诈勒索和威胁,近日再次被平江县法院判刑入狱。

    2011年8月,被告人平江县卢某伙同被害人刘某在汨罗市盗窃摩托车。被害人刘某在被警方抓获后举报了卢某,卢某随后被抓获并被处刑八个月。八个月后,卢某刑满释放,得知昔日刘某也已出狱,怀恨在心的卢某遂以刘某举报致其坐牢为由,先后两次到刘某家索要12000元的赔偿,并威胁说如果不赔偿就砍死刘某父子。被害人刘某拒绝,并向所在村委反映了该情况,同时向公安机关报案。被告人卢某闻听其报案后,再次上刘某家并拳击刘某致轻微伤,被警方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卢某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其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敲诈勒索未得逞,属犯罪未遂,对其可从轻处罚;其在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属累犯,对其应从重处罚。综合考量,判处被告人卢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