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到多起市民反映:有人通过语音电话冒充法院工作人员,向市民拨打电话,称有案件正在法院审理或执行,通知市民到法院领取传票,并缴纳一定数额费用。法官提醒市民,此为不法分子的诈骗手段,市民如遇到类似情况,应不予理睬或与相关法院立案庭联系核对,以免上当受骗。
据电信部门介绍,犯罪分子利用某种特殊软件技术,用网络电话拨打固定电话或移动电话,来电显示可以由其任意设置,甚至可以设成报警电话、银行客服等特殊号码。如果市民直接用“回拨键”回拨,则有可能跳转到对方预设的号码中,并套取账户及密码,达到诈骗的目的。犯罪嫌疑人多将诈骗目标瞄准固定电话用户。
针对此类诈骗电话,法官提醒广大市民,市中级人民法院及辖区基层法院在审判、执行工作中,从未开通自动语音电话送达业务,也不会采取语音电话通知的方式,更不会电话询问当事人的银行卡账号密码等个人信息。全市两级法院送达案件的相关法律文书,主要有三种途径:一是由当事人直接在法院立案大厅签收;二是通过“法院特快专递”方式邮寄送达;三是法官在接待室或上门直接送达法律文书。法院一般通过EMS法院专递、挂号信等邮寄的方式,根据原告提供的地址向被告发传票,而且也不会仅仅是一张传票,一般会同时邮寄起诉状副本等文件材料。全市两级法院尚未以“语音电话”提示的方式,通知当事人缴纳诉讼费用,如按规定需要缴纳费用的,法院必须开具书面通知单,指定在银行的固定账户缴纳,收款单位为“岳阳市财政局”或“**县区财政局”,该诉讼费缴纳后直接进入国库。此外,法院催缴诉讼费也不会电话要求当事人自行转账汇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