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2015年享受优惠加分考生名单”和“2015年享受少数民族优惠考生信息。”
“湖南省2015年优惠加分”获得者共362人
获得“湖南省2015年优惠加分”的共有362人(见下文链接),这些获得高考优惠加分的考生中,既有"三独"比赛、全国奥林匹克竞赛等赛事获奖学生,也有职业技能比赛等赛事的获奖者。
虽然今年获得优惠加分的考生较2014年增加17人,但是今年大量加分项目的优惠幅度较去年大幅下降,大部分奖励性加分已经从去年的最高20分下降到今年的5分。
“2015年少数民族优惠考生”资格仅适用于向湖南省所属高校投档时使用
“2015年享受少数民族优惠考生”名单(见下文链接)则显示,湖南省14个市州共有53798名考生享受少数民族优惠。长沙市共1963人;娄底市人数最少共140人;湘西自治州人数最多共16776人。
2015年,湖南省针对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烈士子女从原来的降分录取改为加分投档,相应分值不变。湖南省教育厅工作人员表示,由降分录取改为加分录取,实质上获得的优惠一样。
根据湖南省今年的高考加分政策,少数民族自治州、县(含享受民族自治地方优惠政策待遇的县、区)和少数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加20分。少数民族自治州、自治县(含享受民族自治地方优惠政策待遇的县、区和江永县、绥宁县、会同县、沅陵县、慈利县、石门县等6个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和少数民族乡的汉族考生,可以加5分;江永县、绥宁县、会同县、沅陵县、慈利县、石门县等6个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加10分;其他散居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加5分。本条加分项目仅适用于向湖南省所属高校投档时使用。(县教育局整理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