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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案后不知立案结果可申请立案监督

来源:岳阳日报 日期:2016-01-19 00:00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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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侯 勇)报了警但一直未告知是否立案,怎么办?1月18日,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我省公开了《湖南省公安机关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列出了市民各种涉及公安机关诉求的处理途径,其中对于立案问题,市民可以直接向原受案单位提出请求,也可向检察机关申请立案监督。
 
        据市公安局警令部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清单的制定是为了理清信访与其他法定途径之间的受理范围,确保信访诉求能够依法办理。此次发布的清单中,多项与市民关系密切,如市民报案后未开具受案回执或7至30日内(经侦案件60日内)未告知是否立案,可直接向原受案单位提出请求,要求刑事立案的,还可向检察机关申请立案监督。如果公安机关作出的不予立案决定,市民不服,可向出具通知书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或向同级检察机关申请立案监督。另外,对于公安机关徇私舞弊,放纵、包庇犯罪分子,办案民警刑讯逼供等渎职犯罪,公安机关故意制造冤、假、错案,公安机关利用侦查活动非法牟利等违法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行为,市民可向同级检察院反映;或向办理案件公安机关反映;现场发生的,可向本级公安机关督察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