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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护人员感染算工伤吗?隔离期间工资怎么算?假期没休怎么办?答案都在这里!

来源:岳阳日报 日期:2020-02-05 01:25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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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停人才市场现场招聘、取消职业资格考试集中核查、倾力保障医护人员待遇、全面推行 ‘不见面’服务......”为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近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连续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强化人社系统联防联控,全面加强人社领域疫情防控和有关人员保障工作。


医护及相关人员享受工伤服务走“绿色通道”

“在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冲在最前线是的医护及相关人员,人社部门要倾力保障他们的待遇,为他们解除后顾之忧。”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局长尹家辉说。

据了解,对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和救治工作中,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人社部门将按规定程序认定工伤。开辟绿色通道,实行特事特办、主动对接、简化程序,事实清楚的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全面落实医护及相关人员的工伤待遇,医疗救治不限定于协议医疗机构,并在药品、诊疗项目以及使用有关住院服务设施费用等方面加强保障,优先审核待遇,实行快审快结。对参加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防疫工作者及其他一线工作人员,按要求落实好临时性工作补助。

“后段,我们将按照上级部署,做好抗击疫情先进典型表彰奖励工作,大力弘扬先进典型事迹,营造良好氛围。”尹家辉告诉记者。


隔离“病源”期间劳动者工资报酬正常支付

受疫情影响,劳动关系矛盾更加复杂。人社部门将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等群体的劳动权益保护,督促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在职工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同时,各级人社部门根据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规定,指导企业安排好未休假职工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规定支付劳动报酬。对于因疫情未及时复工的职工,鼓励企业优先安排职工带薪年休假。

针对后期企业复工复产和生产经营秩序,人社部门将引导企业采取调整开工时间、避免人员密集生产活动等措施,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鼓励有条件的用工地区或企业开展线上办公、远程作业等方式完成工作任务、保持正常经营。指导企业切实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提供必要的防护措施。对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要引导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待岗等方式稳定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并按规定给予稳岗补贴。


暂停现场招聘 全面推行各类不见面服务

减少人员聚集、减少物理接触,是预防疫情的最好方式。人社部门适应防控要求,改进服务方式,推行“不见面”服务,减少非必须的现场办理,科学安排业务办理流程,避免出现人员密集办理业务情况。

全市暂停举办各类现场招聘会、人才交流会,大力推广线上服务,着力打造“就业服务不打烊、网上招聘不停歇”的线上春风行动。暂停各类集中线下职业技能培训活动,暂时以线上培训为主;已提前收取费用的,应按规定做好解释退费等工作;暂停批准职业技能培训办班备案申请,恢复时间视疫情变化情况另行确定。

针对社会保险经办工作,人社部门提出了特殊时期的服务办法。对到达法定退休年龄需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指导参保单位进行网上办理相关手续,相关材料可采取传真提交;对于因疫情造成未能及时办理退休手续的,可适当延期办理,待遇自退休审批次月起予以补发;适当延迟认证时间,2月份对未认证的离退休人员,不停发基本养老金。

同时,消建造师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一次性现场集中核查,采取分散式、分批式、日常式等方式进行考后人工核查,充分利用邮寄、快递等进行材料传递,对人数较集中的企事业单位提供预约上门服务,尽可能避免人员聚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