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平江县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发布《关于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各乡镇(街道)防汛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当前汛情及气象预报,按照《平江县防汛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县应安委决定自6月17日18时00分起,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请各乡镇(街道)防汛抗旱机构、县应安委各成员单位,按照防汛 IV 级应急响应要求抓好工作落实,密切关注天气形势变化,加强值班值守、巡查防守和叫应提醒,重点做好强降雨可能造成的山洪、地质灾害、中小河流洪水和切坡建房点、城市内涝防范应对,按照“四个一律”要求,提前转移危险区群众,做到应转尽转,应转早转,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平江县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