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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政府办内设机构

来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19-07-02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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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秘书室(网络办公室)

负责办理各乡(镇)及有关部门的请示报告;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文件、电报的起草、校核、印制;负责县政府领导阅文的分送管理;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印章的管理和使用;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的文书档案和保密工作,并督促指导政府办系统各单位做好文书档案和保密工作;组织办理省人大、市人大、县人大与省政协、市政协、县政协向县政府交办的批评、意见、建议和提案,指导、检查、督促乡(镇)和县直单位办理建议、提案工作;负责与县人大、县政协的联络工作,配合有关单位和部门搞好省、市、县人大代表和省、市、县政协委员的考察视察工作。负责县政府办机关文件、资料、信函的收发工作;负责全县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的规划及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县政府领导工作日程的组织安排和协调服务;负责政府常务会、县长办公会的记录和《纪要》的起草;负责县政府领导交办事项的落实和督办。

(二)总值班室(应急管理办公室)

负责县政府总值班工作,及时掌握和报告县内相关重大情况和动态,办理向县政府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确保县政府与各乡、镇政府和县直各单位联络畅通,指导全县政府系统值班工作。办理县政府有关决定事项,督促落实县政府领导关于应急管理工作方面的批示、指示,承办县政府应急管理的专题会议、活动和文电等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审核专项、部门应急预案,协调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体制、机制建设,指导各乡镇及县直有关部门应急体系、应急信息平台建设等工作。协助县政府处置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协调指导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演练、应急处理、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应急保障和县外救援等工作。负责接待、处理县政府办机关的来信来访等有关日常工作。

(三)经济研究室

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县政府主要领导重要讲话、县政府向省市的重要汇报材料和综合性材料;参与起草县政府重要规范性文件;参与县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活动,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牵头组织调查研究,提出建议和意见;负责全县政府系统综合调研工作的业务指导;负责收集、整理、传递政务信息,为县政府领导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信息服务。

(四)考评督办室

负责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和县政府重要决定、决策贯彻落实的督查和情况综合;负责上级批示或交办事项的督办和反馈;组织实施全县物质文明建设量化目标管理和考核。

(五)法制办

对全县政府法制工作进行规划、指导、监督、协调和服务,负责推进全县依法行政的具体工作;编制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和年度计划;审查、修改或参与起草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承办国家和省法律、法规、规章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并代表县政府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清理县政府已经发布实施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县政府工作部门和下级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汇编、发行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正式文本,协助发行国务院法制办、省政府法制办、市政府法制办编纂的法律图书;为县政府领导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和学法服务;监督、检查、指导县政府各部门和下级政府法制机构的行政执法工作,协凋处理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之间的行政执法矛盾;办理县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受县政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行政应诉、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赔偿的协调工作;组织开展政府法制工作经验交流与理论探讨;负责政府法制教育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发证与管理工作;承办县政府领导和上级政府法制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外事侨务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对外工作及侨务、侨联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拟订全县外事侨务联工作的规章和工作规划,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协调重大外事、侨务工作和涉外涉侨事务。围绕全县经济建设和对外开放,进行外事和侨务、侨联情况调查研究,为县委、县政府的对外工作及侨务、侨联工作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审核各部门、各单位报请县委、县政府审批的外事文件;承办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和县政协领导人出访有关事宜;在省市授权范围内,办理审批全县正科及正科以下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和邀请相关人员来访的有关事宜,为上述出国人员出具出国任务批件;办理全县因公出国人员的护照、签证和应邀来访人士的签证通知函电以及其他领事业务;负责全县因公赴香港、澳门人员的审核、报批工作,办理《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贯彻执行《涉外人员守则》,对外事干部和涉外人员进行对外政策和外事纪律教育,组织外事侨务干部进行业务培训,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因公出国团组和人员拒办有关手续,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指导全县民间对外交往工作;处理或协助有关单位处理涉及外国人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项;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县外事业务和涉外事宜。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方针政策,开展对华侨华人的宣传和文化交流,联系华侨华人文化社团并支持其工作;依法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和华侨华人在国内的合汉权益,开展归侨、侨眷工作和华侨华人重点人物的联络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归侨、侨眷代表人士的人事安排和归侨、侨眷的其他有关服务性工作;培养、推荐和选拔德才兼备的归侨、侨眷干部,组织归侨、侨眷积极参与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活动,参与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贯彻执行有关华侨华人捐赠、侨汇、侨属及侨资企业的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华侨华人的捐赠工作;负责归侨、侨眷的扶贫救济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华侨回国安置和香港、澳门同胞回内地定居及其在内地眷属工作;配合有关部门通过侨务工作渠道开展对台工作和涉侨统战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全县翻译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核的有关工作。

(七)行政事务管理室

负责县政府机关大院建设的统一规划、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协调政府机关大院内各单位的有关矛盾;负责县政府机关大院办公、生活用房和公用设施、供水、供电、通讯、绿化、卫生等物业管理工作;负责县政府机关大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消防安全、交通管理和计划生育、户籍管理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来客接待、小车维修、油料管理和其他物品的购买、登记、发放管理工作;负责县政府办机关办公用品的购置、登记、管理工作;配合信访部门处理群众集体上访,维护机关正常秩序;负责院内重要会议、重要活动和领导住地、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县政府驻外机构人员的管理;负责政府司机及小车的管理、调度。

(八)政工室

负责全办思想政治工作和机关作风建设;负责全办干部教育;负责机关和归口管理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工作和县政府、政府办领导交办的有关事项;负责政府办系统有关工作的督促检查并联系归口单位;负责政府办党委会议、办公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催办落实。

(九)社会发展办公室

负责科技、教育、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部门的综合、协调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做好科教文卫体方面工作的上传下达。

(十)城镇管理办公室

负责全县城镇建设管理的日常工作;制订全县城镇管理和创建文明卫生县城的规划,宣传贯彻党和政府关于城镇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条例,组织制订城镇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