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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县(市)推广下放部分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32号)

来源:湖南省政府网 2019-06-28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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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深化简政放权,推进审批服务事项下沉,赋予县(市)人民政府更多自主权,借鉴省直管县赋权经验,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则放原则,省人民政府决定在全省县(市)推广下放部分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做好下放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制定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细则,明确监管主体和具体措施,建立健全配套制度。省、市、县三级相关部门要加强工作对接,完善纵向工作机制,确保权限下放平稳有序。省市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下放权限具体事项,做好管理权限划转移交工作,加强对县(市)承接工作的指导和培训;要继续大力支持县(市)经济社会发展,确保原有支持政策不变、支持力度不减。县(市)要明确下放权限的承接部门,健全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流程,规范办事程序,真正承接落实到位。县(市)在贯彻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省审改办反映。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湖南省在县(市)推广下放部分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33项).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