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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城区农产品批发经营划行归市的通告》的解读说明

来源:县供销合作联社 2021-09-09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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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城市品位,提高城市文明程度,进一步规范农产品批发市场行为,我社起草了《平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城区农产品批发经营划行归市的通告》,附:《平江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议纪要》([2021]第55次),现将有关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的必要性

1、政府要求。2021年7月9日,县长办公会议要求从提氛围、建班子、聚合力、抓关键、强管理五个方面做好农产品批发经营划行归市工作。

2、现实需要。一直以来,县城区农产品批发市场小、乱、散,给居民生活环境和城市交通、环境卫生带来很大的影响,群众意见大,多次通过信访、人大代表等渠道反映要求规范城区农产品批发经营,改善居民生活环境。

二、制定依据

《平江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议纪要》([2021]第55次)

三、起草过程

由平江县供销合作联社重点项目办负责文件起草,由县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指挥长审核,由法律专家审查,通过多轮修改完善形成。

四、主要内容

整治马路市场、占道经营及“脏、乱、差”现象,取缔和拆除县城区内经营水果、蔬菜、水产、家禽、粮油、农优特产品的临时建筑、违规建筑、临时摊点、棚亭等;10月30日前依法拆除大西门蔬菜批发市场,严厉整治大桥西路等重点路段货车乱停乱放、占道经营等突出问题;县城区农产品批发经营户须停止一切违法违规行为,申请进入农产品批发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