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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细管理 精益求精——平江县城市管理提质工作方案

来源:城管局 2015-08-1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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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提升城市环境,巩固国家卫生城市、省级园林城市和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城市管理大提质”行动的决定,确保提质行动取得实效,制定本方案。
指导思想
    以“精细管理、精益求精”为宗旨,以“提升城市形象、改善人居环境”为主题,推进城市规范化、精细化、数字化、人性化、长效化管理,巩固“三城同创”成果,合力打造“天蓝、地绿、水清、路畅、街净、楼美、城靓、人旺”的宜居宜业宜游城市。
   二、工作内容
    借鉴外地先进的管理理念和实践经验,解决一批城市管理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创建成果。
    (一)管理手段提质:一是实现数字化城管科学高效运行,力争达到“省内一流”的目标;二是归集职能,调优机构,在环卫、渣土、市政、园林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上实现突破。
    (二)城市卫生提质:一是加快公厕、垃圾站建设改造;二是解决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城市出入口、河道、市场、车站及其他卫生死角的“脏乱差”问题;三是全面加强“五小”行业规范管理,对整改后达不到卫生标准的“五小行业”一律关停。
    (三)市容市貌提质:一是实施“穿衣戴帽”工程,强化道路等市政设施维修和保护,使城市面貌有一个新的改观;二是实行堵疏结合,规范整治农贸市场、夜市,规范街道秩序,取缔占道经营行为,实施拆违整治行动,确保城市面貌规范有序;三是加强对各类市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实现市场扩容提质目标,杜绝市场外溢现象。
    (四)交通秩序提质:一是规划建设专业停车场和停车位,从根本上解决城区停车难问题;二是禁止不洁净车、超载车、违规渣土运输车进城。
    (五)环境质量提质:一是狠抓各类污染源治理;二是解决河道的卫生保洁、污水处理、挖沙采沙等突出问题,确保汨罗江水体清洁、环境优美;三是加大对污水和垃圾处理的监管力度,城区污水处理率达80%以上,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六)生态景观提质:做好“山、水”文章,加快生态水系建设、山头绿化和公园游园建设、沿河风光带建设,确保城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均超过全国园林城市标准。
    (七)公用事业提质:对供水管网、电网进行改造,对天然气管线等项目加快建设,加强城市供水、供气、供电等公共服务。
    (八)市民素质提质:一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将市民文明素质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二是加大严管重罚力度,促使全民自觉遵守城市管理规定。
   三、责任分工
   (一)宣传部
    1、制定城区切实可行的文明劝导和提高市民素质的工作方案,并联合相关单位进行督查落实;
    2、创新宣传机制,畅通宣传渠道,着力营造齐抓共管的城市管理氛围。
    (二)县委、县政府督查室
   针对城市管理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督查方案,并定期严格督查、及时通报、兑现奖惩。
   (三)爱卫办
    全面开展对城区市民的健康宣传和教育,稳步提高市民的健康水平;
    2.制定城区灭“四害”的工作计划,并认真贯彻实施。
    (四)广播电视台
    1、每周在平江电视台栏目都要有城市管理方面的报道,对城管委提供的要求在电视报道的新闻必须按时播出;
    2、电视台尽量不报道城管执法的负面新闻;
    3、电视台每月要制作一期提升市民素质的专题新闻。
   (五)环保局
    1、建立城区环境监测运行机制,每月公布城区环境质量监测结果;
    2、加大对各类噪音的监管和处罚力度,主动配合城管部门对商业噪音案件进行查处。
   (六)民政局
    1、负责殡葬改革工作,做到进馆治丧和火化工作,牵头组织城管部门、城关镇查处城区占道治丧的行为,配合民宗部门查处城区的违规治丧行为;
    2、会同残联,配合城管部门做好在城区违规出店占道经营的下岗职工、低保户和残疾人的思想工作,按照政策落实该类经营者的待遇;
    3、按要求管理好两个烈士陵园。
   (七)政务中心
    1、深化政务中心各服务窗口的管理,发挥窗口示范作用,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2、配合城管委或城管局,向前来窗口办事的人员发放城市管理方面的宣传资料;
    3、把关做好在政务中心窗口足额收取城市管理相关费用,做到应收尽收。
   (八)城建投
    1、加强对城区在建工程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规范施工,督促施工方围档作业,并在围档外面张贴公益广告,严格按照城管局要求开展渣土运输,施工前建好冲洗平台;
    2、支持城管部门加强对绿化、路灯工程的监管;
    3、支持城管工作,按时拨付工程费用。
   (九)市管中心
    1、按《城区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及常态化管理管理要求管理好城区市场;
    2、主动配合城管部门开展对市场周边出店或占道经营行为的整治。政府须对产权市场的主管单位部门明确,按照《城区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划分的责任落实,纳入政府年度考评、考核。
   (十)法院
 1、认真受理由城管局报送申请强制执行的非诉案件;
 2、积极组织有关庭室执行非诉案件,每年不少于50起。
   (十一)公安局
    1、加派2名干警到城管局充实执法后盾力量;
    2、在涉及城管执法和禁炮工作中,各派出所、法制股、治安大队要全力支持,凡符合拘留条件的坚决拘留。
   (十二)交警大队
    1、加强对机动车司机的管理,切实做到文明驾驶;
    2、及时做好交通路口的车辆疏导工作,规避堵车现象;
    3、对城区违停车辆进行有效查处,并逐步减少违停现象;
    4、支持城管局对违规运输渣土的车辆进行查处,支持城管对人行道车辆违规停放的查处。
   (十三)交通局(含运管所)
    1、加强对公共汽车和出租车司机的职业道德教育,做到语言文明,行为规范,使公共汽车、出租车成为文明平江的窗口和名片;
    2、按要求管理好城区两个车站;
    3、对城市交通、出租车行业提出精细化管理方案。
   (十四)商务局
    1、按要求管理牲猪屠宰管理,杜绝违规屠宰行为,共同维护城区环境卫生;
    2、支持城管局对各类市场的出店或占道经营行为进行整治;
    3、与相关部门调研,将市场规划纳入城市规划,合理布局。
   (十五)财政局
    1、加大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支持力度,按时拨付城市管理工作的经费;
    2、将城管志愿者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3、增大对各单位文明劝导、创建提质工作的财政支持比例。
   (十六)供销联社
    1、按要求管理好城区各供销市场,教育引导其文明经营,确保商品质量,维护消费者权益;
    2、教育引导各经营业主规范经营,坚决杜绝出店或占道经营。
   (十七)住建局(含规划办)
    1、组织编制城区电信4G新号景观塔布点规划;
    2、对城区主次干道的立面装修按要求实现严格控制,并拿出具体的方案;
    3、严格管理城区各施工现场,特别是私房建设施工现场,应做到围档作业,文明施工;
    4、加大控建、拆建、治建工作力度,做到发现一处,拆除一处;
    5、规范地下管线管理,着力解决好城区排水系统的监管工作;
    6、提前规划好城区公厕、垃圾站等公用设施用地;
    7、会同交通部门前瞻性做好城市交通发展规划,合理规划路网、停车场、停车位、交通标志、标线建设,避免交通拥堵;会同市场管理部门前瞻性做好调研,预先做好农贸市场布局。
    (十八)房产局
    1、加强对城区物业小区的管理,督促各小区完善管理机制,建成“文明、卫生、整洁”的宜居小区;
    2、积极配合城管部门对小区立面开展户外广告整治;
    3、教育引导小区居民主动缴纳垃圾处理费等相关规费;
    4、按要求管理好金华市场。
    (十九)城管局
    1、在街道秩序管理上按严控路段、规范路段、有序管理路段和临时疏导点进行层级管理;
    2、在环境卫生管理上针对清扫保洁、设备维护、垃圾处理等进行全面规范考核;
    3、在市政绿化维养工作方面确保人行道常年无破损松动,下水道畅通无堵塞,景观及配套设施常年完好美观,路灯完好率达100%,亮灯率达98%;
    4、在渣土管理上杜绝违规运输渣土的现象,做到无抛撒渣土,无车轮带泥上路,无违规工地出土,达到“车过无痕”的标准;
    5、在殡葬管理上做到城区范围内无违规治丧行为;在禁炮工作上做到县政府规定的禁放范围内无违规燃放烟花现象;在夜市管理上做到城区夜市无违规占道和出店经营现象;
    6、牵头组织运管、公安和交警部门打击非法营运行为;
    7、在城区形成齐各单位都参与的抓共管的城市管理氛围。
   (二十)教育局
    1、督促城区及城区周边学校教育学生当文明小市民,小手牵大手,以学生向家长提建议写信等方式提醒劝导家长做文明市民;每月每班不少于1节文明公开课,每学期对学生进行一次文明指数测评,按10%的学生比例进行奖励;
    2、鼓励支持广大教师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有序组织学生开展文明劝导活动。
    (二十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对城区经营食品药品的点、店找相关规定进行严格管理,确保餐饮环节食品和药品的质量,杜绝相关事故的发生;
    2、对城区出店占道经营的食品药品点店,主动积极配合城管委或城市管理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有效整治其出店、占道经营行为。
   (二十二)卫生局
   1.对卫生、疾控、医院、健康提出精细化管理要求;
    2、积极配合城管委向患者发放城市管理宣传手册和资料;
 3、切实规范各医院内外公共场地的管理。
   (二十三)各管线单位
    1、严格执行相关专业规划,不随意破占道,不随意架设管线、开挖城市道路、破坏绿化等公用设施。依法依规履行行政审批手续;
    2、规范本单位的管线,建立管线管理数据库,实行自动化档案管理;
    3、整治已架设(铺设)的管线,切实解决“蜘蛛网”的问题;
    4、规范管线架设(铺设)行为,不乱拉、乱接、乱埋。
   (二十四)城关镇、三阳乡
    明确有乡镇、村或社区二级专人班子负责城市管理工作,主要负责城区禁炮、秩序管理、殡葬以及其他城管工作的协调和配合;
    城关镇负责城区背街小巷路面的硬化油化和清扫保洁工作;
    切实负责与环卫所分工具体的保洁区段;
    切实落实“城区禁炮属地管理”的要求,每出现一起违规燃放的,由城管局对所在乡(镇)政府罚款1000元。
    以上各单位要根据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的具体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并严格落实,同时要根据县委宣传部文明办的文明劝导工作安排,认真开展文明劝导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1、成立平江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县委副书记、代县长黄伟雄任主任,宣传部长戴领梅、组织部长张中霏任副主任,副县长欧阳晓耀任执行副主任,县委宣传部、县委办、政府办、法院、公安局、环保局、民政局、政务中心、城建投、交警大队、交通局、质监局、商务局、财政局、供销联社、工商局、住建局、规划办、房产局、教育局、文广新局、文化市场执法局、广播电视台、卫生局、人民医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城管局、市管中心、城关镇、三阳乡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城管委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城管局,城管委办公室负责牵头研究解决城市管理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城市管理督查考核、定期通报城市管理考核结果。
    2、在城管局加挂“平江县城市管理局”的牌子,与城管局实行“两个机构、一套人马”办公。
    3、将住建局的园林办和城管局的市政维养中心合并为一个机构,划归城管局管理;将污水管网的规划建设和维护维养职能划归住建局负责。
    4、调整城区的禁炮范围,将天岳村、大西村、金窝村、古城村、北源村、城新村、城西村、城郊村、长冲村、平源村、思源村以及界山庙增设为禁炮范围。在禁炮范围内,安监局一律不得发放烟花鞭炮销售许可证。城管局牵头组织所在地政府、安监、公安和消防部门,对违规销售烟花鞭炮的行为进行查处,并对收缴的烟花鞭炮进行现场销毁。
    (二)广泛宣传教育
    各部门、单位要广泛宣传“城市管理大提质”行动的重要意义和相关要求,引导市民关心、支持、参与“城市管理大提质”行动。在重要街道、社区、窗口单位等人流量大的区域设置大型宣传标语和公益广告,使“城市管理大提质”行动成为人人皆知、个个参与的自觉行动。
    (三)落实经费保障
    各部门要根据确定的提质项目,加快项目立项,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财政部门要将项目列入财政预算,按照集中财力办实事的原则,积极组织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城市管理提质的各项费用。
    本着集中财力办实事的原则,确保城市管理经费的拨付,维养经费和环卫设施更新和添置的经费由城建投负责解决,日常运行经费由县财政负责解决。
    从2015年起,对一线环卫工人每人每月增加100元的绩效考核奖金,该资金从人社局就业专项资金中解决。
    (四)强化部门联动
    城区范围内的乡镇、部门单位及社区(村)都是城市管理责任单位,各单位要协调配合,主动作为,积极参与,大力提高干部职工参与城市管理的责任意识。
    (五)严格督查考核
    将“城市管理大提质”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各单位年终综合绩效考评内容,加强督查,落实责任。由城管委办公室牵头组织,对照提质任务和具体标准,每个月进行一次综合性的城市管理工作督查和讲评,讲评会由分管副县长欧阳晓耀主持,县长每两个月参加一次。对执行不力,政令不通,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和单位及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要严格追究责任。
   
附 件 目 录 表
附件顺序 附件内容 页码
附件一 秩序管理 6
附件二 环境卫生 10
附件三 市政绿化维养 17
附件四 路灯 18
附件五 渣土管理 19
附件六 殡葬管理 21
附件七 禁炮 21
附件八 夜市管理 22
附件九 车辆违停 23
附件十 排水管网 23

 

 


附件一:城区街道秩序精细化管理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1、街道秩序:①严控路段。指实行严格控制的主要街道,达到:一是无出店占道经营行为;二是无游商零贩经营行为;三是无人行道乱停乱放车辆行为;四是无违规搭建行为(违反规划的由住建局负责);五是无商品展销促销行为(经许可的店铺开张、店庆活动除外);六是无摆摊设点经营行为;七是无乱拉乱挂行为;八是无乱堆乱放行为;九是无遮雨遮阳棚;十是无商业噪音污染,做到经营规范有序、设置规范有序、摆放规范有序、停靠规范有序。路段包括新城区的天岳大道、东兴大道、碧潭路、新村路、滨江路(沿江风光带)、连云路、育才路、车站路、百花台路;老城区的民建路、启明路、东街(城门口—十字街)、西街(大西门—十字街)、南街(犁头咀—十字街)、北街(犁头咀—人民医院)。②规范路段。指实行规范管理的城区次街道,达到:一是无游商零贩经营行为;二是无违规搭建行为(违反规划的由住建局负责);三是无大型展销活动(经许可的店铺开张、店庆活动除外);四是无摆摊设点经营行为;五是无乱拉乱挂行为;六是无乱堆乱放行为。早餐店早上8点起不准出店;花鸟铺不准下台阶,不准摆放绿色以外的其他颜色商铺、物品,不准在街道上扎花篮(车)等;其他出店不准摆放货架、杂物,不准下台阶,物品摆放规范有序,商业噪音小。如遇重大活动,必须无条件将商品、物品搬入店内或撤走。路段包括除严控路段和背街小巷外的其他街道。③有序管理背街小巷。指实行有序管理的通道巷道,达到:一是无游商零贩经营行为;二是无乱拉乱挂行为;三是无违规搭建行为,出店商品摆放有序、整洁,能确保过往行人、车辆畅通。包括没有正式人行道的小街巷和通道,如青石巷、君子巷、宋巷等。④临时疏导点。开辟街道秩序临时疏导点,达到:经营规范、摆放有序、秩序良好。临时疏导点设立标牌,安置部分游商零贩、季节性交易商和外来小商贩,由城管和社区共管。主要地点为浮桥街农业局小区前通道、金沙菜市场后侧通道、坪上社区内通道、老三阳街菜市场门西向通道、妇幼保健院前通道、首家坪原电磁厂前通道、京华市场侧通往茶厂的小通道、君子巷、新官坳巷、青石巷、邓家巷、杨梓山加油站路边等。
    2、户外广告招牌:①组织拆除现有五种类型的广告招牌。一是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大牌、橱窗;二是拆除悬挂的招牌灯箱;三是拆除各类落地式灯箱招牌;四是拆除过时、废旧、严重影响市容的招牌;五是拆除各桥梁的路灯灯箱。②规范户外广告招牌的设置行为。一是按照《平江县城区广告设置规划》,严格把关户外广告立柱、大牌、电子屏的设置,依法依规审批,严禁未经批准,违反规划擅自设置楼顶广告、立柱式广告、其他落地式广告和跨路的框架式广告设施。严禁在道路两侧、公共场所、游园绿地设置活动式落地招牌或小灯箱;二是店铺招牌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尺寸、材质)、统一色调”的原则,从严审批设置;三是严禁悬挂过街横幅、放空飘氢气球。③规范广告招牌标识,各类标识用字准确,用语规范,书写规范,色调和谐,内容健康,无错别字,无字迹残缺。④规范门头招牌管理,实行一店一牌,一门多点的,应选用一块牌匾多个名称的门头招牌。多个单位共用一个场所,或一个建筑物内有多个单位的,设置应先进行规划,按统一规格设计,不准在整栋建筑物墙面、楼顶独立设置。门头招牌尽量在同一水平线设置,上下边缘高度一致,前后平齐。
    3、破占道:①规范破道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破道从事施工活动,违者由城管局进入行政执法程序查处。严格把关破道审批,按照“谁主管、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责任追究制。加强破道的过程监管,实行从“审批—开挖—修复—验收”各环节全程管理,对修复验收达不到要求的,由城管局组织重修,费用由申请单位负责。新修道路五年内不得批准开挖(除特殊情况必须开挖外)。对一些重要路段、十字交叉路口的破道,应先考虑顶管作业。所有破道行为,在施工期内,必须按要求设立围挡,设置警示标标识,实行封闭作业,基建渣土实行日产日清,不得堆放在围挡以外,施工结束后,在围挡拆除后一小时内对施工场地进行清扫和清洗。②规范占道行为。重点是施工占道和大型促销(展销)活动占道。在占道行为审批时,应依法依规按程序进行。施工占道应设立围档和警示标识,并安排专门队员全程监督。申请单位要保持周边环境卫生整洁,物品堆放有序,标牌摆放合理,对所产生的垃圾要及时清除。其他活动占道应充分考虑居民的生产生活秩序和交通秩序,大型展销活动不得影响交通,不得产生噪音污染。申请单位应做到环境卫生整洁,物品堆放有序,交通标识醒目,安排专人维持秩序,搞好卫生。
    4、店铺装饰装修:严格装饰垃圾管理。店铺装饰装修应按要求实行围档封闭作业,尽量控制噪音污染,在晚上8点以后不得使用锯台等产生噪音的设备。由环卫部门确定装饰垃圾投放和收集时间,定时投放,及时清运,装饰装修应安排好时间,不准长时间占用人行道,不准擅自改变建筑立面结构,不准擅自修建台阶,不准随意设置门头招牌。门头的施工方案需报城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对于违规擅自设置或超过审批规定制作悬挂的门头招牌,由城管部门组织整改或拆除。
    (二)方法措施
    1、坚持日查月核。每天由值班领导、分管领导、大队长及临时抽调人员进行不定期抽查,逐月汇总兑现。
    2、指纹信息作为队员上下班的重要依据。队员每天上、下班在岗位就近区域的指纹机上打指纹信息一次,作为考核依据;上班中途则在巡查车上打指纹信息若干次,其中随机抽取一次作为考核依据。作为考核依据的每个有效指纹信息奖2元。正常上班时间内,一天少四次有效指纹信息计旷工半天,全天无指纹信息计旷工一天,按本局规定执行扣款。
    3、一大队队员绩效工资每月为100元,二大队队员绩效工资每月为300元。
    4、秩序管理执法队员向本局信息平台提供一条有图文的有效信息,奖10元。队员未提供却被群众举报的扣责任人员10元。
    5、秩序管理执法队员未及时处理本区域内乱涂写、乱拉挂、乱张贴、乱堆放现象,每处扣责任人5元。
    6、鼓励开展违法违规物品的暂扣。队员暂扣物品并按自由裁量权基准处理(或局领导表态处理标准)到位,处罚额度在50元以下的,每宗奖10元;50元-100元,每宗奖20元;处罚额度在100元-200元的,每宗奖50元;200元-500元的,每宗奖100元;500元-1000元的,每宗奖200元;1000元以上的,每宗奖400元。
    7、鼓励立案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凡按程序依法依规立案查处的案件,案卷齐全,准确的,处罚在1000元以上的,奖相关人员100元,队员按自由裁量权基准(或局领导表态)处罚执行到位的加奖500元,由法院强制执行到位的加奖300元。二大队每月案件查处基数每组为3件,超过数量执行本规定。
    8、队、组负责人实行岗位定额补贴。二大队大队长每800元,中队长每月为600元,组长每月为300元。一大队大队长每月为600元,中队长每月为300元,组长每月为100元。稽查组长每月为300元。
    9、二大队队员实行末位淘汰制。根据各个队员当月的奖金和扣款相抵,按金额从多到少排出名次,最后一名出局,既可到一大队进行秩序管理,也可到局里参加培训学习。如果是中队长或组长的,不享受当月负责人补贴。出现并列全数第一的,一并出局。空缺岗位从一大队中抽调优秀人员充实。
    10、一大队队员实行奖优罚劣制。依据各个队员当月的资金和扣款相抵,按金额从多到少排出名次,前五名分别奖300元、250元、200元、150元、100元,后三名分别扣300元、250元、200元、150元、100元,(如果是中队长或组长的,不享受当月负责人补贴)。连续二次获得最后名次的队员,交局里进行培训学习。
    11、队员违反本局其他管理规章制度的(如着装),根据本局相关规定执行。
    12、考核小组由分管领导、大队长、局督查室主任组成,考核结果交局党组审定签发。
    

附件二: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方案
    (一)清扫保洁
    1、工作目标:按时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岗;清扫不丢路段;路段废弃物不超标(含绿化带内);无撒漏污染;无焚烧垃圾。遵守交通规则,文明作业,人力车清运无积压,清运后,及时清理垃圾围孔。及时对果皮箱、风光带护栏、座椅等城市公共设施进行保洁。
    2、方法措施(考核细则):
  
   城区街道卫生精细化质量考评细则

序号 考    核   内    容 处罚标准
1 未按规定时间落实“日二普扫,全天候保洁”工作任务的 200元/次
2 未按规定人数、时间上岗的 50元/人次
3 缺岗超过30分钟的视为旷工 50元/人次
4 擅自离岗、串岗、坐岗的,上岗时翻捡垃圾影响正常作业的 15元/人次
5 未穿戴环卫标志服的 50元/人次
6 私自收取单位、门店、居民卫生费的,私自承接城区垃圾有偿收集业务的 200元/次
7 工作不协调不团结,出现扯皮,打架现象的 100元/次
8 清扫丢段或清扫后仍不清洁的,泥沙沉积未及时清除 10元/处
9 未制定内部管理及考核制度 200元/次
10 路段承包头无内部日常考核管理记录 100元/次
11 少于指定管理人员上路监督检查工作的 200元/次
12 雨水口每月未按规定清畅、淤塞的,污染严重的 15元/次
13 未按规定放置生产工具、板车乱放未靠边停放或不整洁的 10元/次
14 燃放鞭炮或抛撒冥纸,洒水冲后未及时清扫的 15元/次
15 绿化带或边角,死角处发现垃圾未清捡的 10元/次
16 未按规定的地点投放、压缩、收集垃圾的 15元/次
17 压缩车突发故障,压缩点超过两人候点的 15元/次
18 压缩垃圾或倾倒垃圾入斗后,未清净现场离开的 20元/次
19 交接班时未到位的造成街道无人、迟到、早退(20分钟内)的    20元/人次
20 果皮箱、垃圾筒未按规定清掏有积存的,或可视范围内15米出现垃圾的 10元/只
21 有群众投诉,且经查属实的 20元/次
22 未熄灭垃圾中的火种扔入板车内或入垃圾斗内造成生火、随意烧垃圾的 50元/次
23 倾倒垃圾操作不当,有损作业工具行为的,作业工具外借的 50元/次
24 路面污染半个小时内未派人清理的 20元/次
25 刁难和谩骂稽查人员,严重不服从的 200元/次
26 管理人员因通讯工具不畅而影响工作 50元/次
27 媒体曝光,领导批评,影响各级检查的 300元/项、次
备注:以上内容清扫员、保洁员因违规罚款,片区责任人没发现处以同处罚款金额的一半。
    
   

 


  城区人力车清运精细化考核细则   
  
序号 考核内容   处罚标准
1 清铲垃圾围点后不收场、不清扫 20元/次
2 未在规定时间到岗或早退 20元/次
3 上班时未穿标志服 50元/次
4 工作中与他人吵架、恶语伤人 20元/次
5 不文明作业,或故意用清运的扬尘污染别人 10元/次
6 每积压垃圾一次 20元/次
7 未按操作程序作业或违反交通法规,存在安全隐患 20元/次
8 有群众投诉,且经查属实的 20元/次
9 上级检查发现有问题或问题被媒体曝光 300元/次
       
序号 考核内容 处罚标准
1 无人上岗(旷工) 50元/次
2 未在规定时间到岗或早退 20元/次
3 上班时未穿标志服 50元/次
4 工作中与他人吵架、恶语伤人 20元/次
5 不文明作业,故意用扬尘污染别人 10元/次
6 上班路段路面发现成堆、成片废弃物 50元/次
7 上班不流动,不保洁,串岗、座岗或做私事 20元/次
8 未按操作程序作业或存在安全隐患,违反交通法规未造成大的影响 20元/次
9 有群众投诉,且经查属实的 20元/次
10 上级检查发现有问题或问题被媒体曝光 300元/次
城区流动保洁车作业精细化考核细则
 
                    公厕保洁精细化考核细则

序号 考核内容 处罚标准
1 未按时到岗或早退(20分钟内) 20元/次
2 未上岗 50元/次
3 未及时保洁,有纸屑、杂物,或室内外有蛛网、积尘 10元/次
4 地面、蹲位有痰垢、污物、污泥、积水 15元/处
5 公厕内灯泡不亮,门闩被损坏未报修 50元/次
6 公厕有堵塞,漏水未及时报修 50元/次
7 有蛆蝇、臭味或墙上有污物、或不按规定点蚊香放卫生球 10元/次
8 便槽有污垢 20元/处
9 笼头、灯泡、脚达阀、水管漏水未及时修理,视情况处罚维护负责人 50元/起
  (二)督查工作
  1、工作目标:按时上下班,服从安排调派,认真巡查责任区环境卫生,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善于处理工作的矛盾和问题,遇不能解决的事,及时向领导反映。认真搞好督查、考核、评比、处罚、服务职能。
   2.方法措施(考核细则):
                 督查考评办精细化考核细则
序号 考    评    内    容 处罚标准
1 未经领导批准,无故旷工 50元/次
2 迟到、早退、缺岗、离岗或巡查无记录 20元/次
3 不服从安排调派、不服从管理、不文明规范 50元/次
4 督查员不负责任,未妥善处理好清扫保洁人员工作中所发生的问题 20元/次
5 有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制造混乱行为或不按要求考核通报 100/次
6 当班时因通讯工具不畅而影响工作的 50元/次
7 领导督查发现问题,如督查员无记录的,处罚作业员同时对督查人员减半处罚 
(三)洒水、清洗、机扫作业
    1、工作目标:路面冲洗干净,无扬尘;按规定时间冲水,冲洒水不丢路段;车容车貌整洁干净。
    2、方法措施(考核细则):
洒水、清洗、机扫作业精细化考核细则
序号 考    评    内    容 处罚标准
1 未按规定时间洒水、冲洗、机扫每缺一次或擅自离岗 50元/次
2 清洗、洒水、机扫过程中丢段或驾驶员违章行驶,违规作业 20元/次
3 驾驶员私自承接业务的,或交他人驾驶 200元/次
4 收班后,车辆未入库者 50元/次
5 各种检查和重大活动时,不服从统一调派的,不认真工作的 100元/次

 (四)清运、设施设备维护
     1、工作目标:服务范围内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无积压、无暴露;垃圾运输途中密闭严,无撒漏、泄露;垃圾屋清运及时,定期清洗、灭蝇,无臭味,无暴露垃圾;垃圾箱定期清洗,箱体附近干净,无垃圾满溢、积存、撒落。
     2、方法措施(考核细则):
清运、设施设备维护精细化考核细则
序号 考    评    内    容 处罚标准
1 清运不及时,造成垃圾积压、站场不洁净或未做到垃圾日产日清,服务区域来人来电反映清运不及时,经查实的  20元/次
2 在运输过程中未罩盖网造成二次污染的、垃圾有外溢、盖板未清扫、车辆摆放不规范的 20元/次
3 压缩车每天巡回收集,发现未按作息时间作业的当班人员每桶 20元/桶
4 驾驶员违章行驶,违规作业,报警一次 20元/次
5 驾驶员私自承接业务的,或交他人驾驶 200元/次
6 带有火源垃圾入场、进加油站违者罚款每人 50元/次
7 收班后,车辆未入库者;不到指定地维修 50元/次
8 清运时,垃圾站及周围未及时清理,有暴露垃圾的 20元/次
9 垃圾站未按规定时间清洗,未及时除蝇、除臭,每缺一次 20元/次
10 清运后垃圾箱体下或箱体附近不干净的 20元/次

    (五)“牛皮癣”广告清理
    1、工作目标:确保道路两侧的建(构)筑物的外墙墙体、公共设施立面整洁,无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乱挂晒,无明显污迹;作业时清除的纸屑垃圾要及时清理。
   2、方法措施(考核细则):
“牛皮癣”广告清理精细化考核细则
序号 考    评    内    容 处罚标准
1 按要求上午9时以后,主次干道看不到“牛皮癣”,发现一次 10元/次
2 第二次发现同一地点未清理的 50元/次
3 作业时清除的纸屑垃圾未及时清理 20元/次.处

   (六)垃圾场管理
    工作目标: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上下班制度、卫生责任制度、请销假制度、学习会议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安全生产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信访接待制度、巡查值班制度),定期灭蝇除臭,垃圾进场及时填埋、覆盖,做好渗滤液调节池安全水位监测,做好渗滤液处理工作,定期检测水、填埋气体导排收集系统建设,将各项工作认真记录并写好日志。
    方法措施(考核细则):
无害化垃圾处理场精细化质量考评细则
序号 考    核   内    容 处罚标准
1 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每缺一项 100元/项
2 制度未落实或夜间作业系统不健全,影响环卫作业车辆进场 100元/次
3 未按规定时间次数除蝇、除臭 200元/次
4 垃圾进场未及时填埋、覆盖 200元/次
5 未做好渗滤液调节池安全水位监测;雨污分流未每月清整检查 200元/次
6 渗滤液处理未达标排放 200元/次
7 定期检测未进行、未公布 200元/次
8 道路不清洁、不平整,冲洗平台不正常工作 200元/次
9 工作区、生活区卫生差;或无监控记录,每缺一天 100元/天

   (七)环境卫生工作具体提质措施
    1、争取领导重视、改善环卫机制。一是建立一线工人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的考核奖惩制度,逐年解决遗留问题,落实社保等应该享受的政策。二是应逐年增加环卫运行经费。城区逐年随着道路的竣工而增加清扫保洁面积,各项保障经费的逐年追加也是提质的钢性要求。三是明确街道社区责任。具体针对机关院落,单位宿舍,安置小区,危困企业,物业小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应有专人专抓,专项经费、专业队伍,并纳入日常县创建督查考评排队。
    2、建立双级考核机制、挂牌成立考评机构。成立督查考核领导小组,依据《精细化考评处罚细则》(附件)对城区环卫工作全日制巡查,逐月考核处罚兑现。考评办负责考评处罚细则的强制执行。包括落实6612319督办、全天巡查记录、下处罚通知单、每周汇总情况、每月综合全局考评情况进行通报,并处罚兑现到人。
    3、加强人员定岗定责、确保绩效考核精细有力。①针对目前环卫工人工资体制进行改革调配,建立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制度;②对环卫工人签订岗位责任状,由所考评办每天上街抓制度落实、抓人员到岗、抓精神面貌、抓小喇叭播放、抓红袖章配戴、抓文明作业到位;③所考评办根据《精细化考评处罚细则》每天对违约情况进行当面处罚告之,每月处罚的款项由财务扣回,全额用于对一线工人的奖励。每年评选一批“城市美容师”,由局组织表彰奖励;④所考评办对一线工人考核的同时,对所内清扫队、清洗队、清运队、收费队、垃圾场等管理人员也进行日常工作督查。查到岗到位、查文明管理、查认真履责,将管理人员的绩效工资与对应一线工作考核处罚结果捆绑处罚。

附件三:市政绿化维养精细化管理方案
    (一)工作目标
    1、市政维养:确保人行道常年无破损松动;机动车道无明显坑洼、塌陷、裂缝;下水道畅通,无堵塞,雨水井完好。及时维护保养景观设施和其他城市配套设施,确保常年完好美观;
    2、绿化养护:对已建绿地进行及时维护维养,确保苗木花草生长茂盛,无死树、无死苗、无杂草、无病虫害、无人为踩踏破坏现象;花箱无破损,确保四季鲜花常开;
    3、绿化工程监管:切实履行职责,对绿化工程提前介入,依法监管,确保工程质量。
   (二)方法措施
    1、明确责任,由分管领导负主责,将任务层层分解到人,实行分片分区域管理,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奖罚到人;
    2、建立定期巡查制度,确保每周由主管负责人带队至少步行巡查两次以上,做到有时间、有记录;
    3、维护维养奖罚到位,巡查或举报发现问题,确保24小时内整改到位,未到位的每处对责任人罚款100元,对养护中心主任罚款50元;
    4、强化监管,对正在进行的绿化工程实行专人全程管理,做到半月汇总一次,提出整改意见,未达到要求的每缺一次,罚款100元。

附件四:城区路灯精细化管理方案
    工作目标
    1、制定完善城区路灯的规划方案,做到应装尽装,不留死角;
    2、确保路灯完好率100%,亮灯率98%,按城区现有路灯量确保灭灯盏数在20盏以内;
    3、确保灯基完好美观,对出现老化的灯基进行及时更换或翻新;
    4、加强在建工作监管,确保源头质量不出问题。
    (二)方法措施
    1、明确责任,将任务层层分解到路段、到片区,具体责任到人;
    2、建立巡查制度,确保每周由负责领导牵头步行夜查两次以上,做到有时间、有记录;
    3、奖惩到位,对市民举报和巡查发现的问题,确保二十四小时内整改到位,未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直接责任人100元,所长50元。巡查过程中发现灭灯数超过20盏,每超过一盏罚款:直接责任人100元,所长50元;
    4、强化工程监管,对正在进行的路灯工程实行定人管理,做到每月一汇总,提出整改意见,未达到要求的每缺一次,罚款100元。

附件五:渣土管理精细化管理方案
    (一)渣土管理
     1、工作目标:无违规运输渣土行为,即:无抛撒、遗漏渣土、无车轮带泥上路、无不按规定时间、路线运输渣土、无不加密闭装置运输渣土、城区路面无渣土车轮留下的泥土痕迹;无违规工地出土行为,即:无不经审批运输渣土行为、无不围档作业现象、无不设置冲洗平台出土行为、工地出土过程中无扬尘现象、工地出口无路面污染等情况。
    2、方法措施:①在施工工地安排专人负责管理、现场监督;②执法队员采取徒步检查和机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不间断检查,对早、中、晚乱倾乱倒行为进行重点盯守;③对城区污染路面及时冲洗,做到路面无车痕;④对违规运输渣土的工地、车辆进行停工整顿,直到符合相关的要求;⑤在巡查过程中对有污染路面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对屡教不改的车辆和个人重新审查其运输资格;⑥加强对渣土消纳的监管,严格按县委县政府指定的消纳场所消纳,杜绝随意倾倒和“造假山”的行为,发现违规行为的依规查处。
    3、考评细则:城区所有建筑工地做到队员定岗蹲守,每次检查不在岗的,扣该队20元;建筑工地出入口道路未硬化的,每处扣该队50元;车辆车轮带泥(冲洗不到位)的,每处扣该队10元;车辆未密闭的,每台扣50元,密闭不严或超载的,每台扣50元;工地定岗没有值班记录或记录不全的,每次扣10元;未办理《土石方(渣土运输)许可证》的车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或未下达整改《通知书》的,每车扣20元。发放责令改正通知书时,未能做好证据保存工作的,每次扣20元;对擅自处置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行为,未能及时制止和查处的,每处扣50元;对已获得处置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核准的单位或个人从事运输的车辆,带泥行驶、抛、撒、滴、漏等违章行为的,未发现或未查处的,每起扣20元;发生上述违章行为不及时查处及未能责令当事人及时清除的,每起扣50元;临街施工现场未签订《施工现场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的,发现一起扣50元;未能及时督促临街建筑工地按规定要求进行围档,或临街建筑工地未设置围档或其高度低于1.8米,每发现一次扣10元;未登门征收相应规费,造成应收未收的、应查未查的,每起扣10元;对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专项管理职能履行不到位、台帐资料不齐全的,发现一次扣10元;建筑工地积存垃圾,出现脏、乱、差,未查处每处扣50元。
    (二)路面清洗
    1、工作目标:城区路面干净整洁,无泥土污染。即:路面无渣土车带泥上路,无车痕、无砂石撒漏、路面无尘土影响行人通行等。
    2、方法措施:①洒水车必须在凌晨5:30上路巡查,巡查组实行分组轮班制,节假日不休息;②对重点工地出口安排一名执法队员蹲守,严把工地出口关,不允许车轮带泥上路、及时检查车辆密闭装置;③在巡查中发现的问题,督查相关人员及时冲洗、保证路面无污染。对巡查过程发现的违规车辆,要及时处置,并通知渣土中队对其违规行为进行教育和处罚。
    3、考评细则:及时冲洗污染的路面,确保无渣土、无尘土、无砂石,无渣土带泥上路;发现未及时冲洗的,每次扣20元;冲洗不彻底的每次扣100元。

附件六:殡葬管理精细化管理方案
    (一)工作目标:城区范围内无违规治丧行为。即:无占道搭棚治丧、无占道摆插治丧旗帜、拱门,无游街送葬、沿街抛撒冥币、纸钱等行为。
    (二)方法措施:1、执法队员加强对城区的巡查力度,密切和社区、乡镇等部门协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2、对违反平江县《关于整顿和规范城区治丧活动秩序的通告》相关规定的行为予以坚决打击,特别是对不听劝告、不按要求从事治丧活动的“三师”人员,及时联合民政、民宗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屡教不改的“三师从业人员”申请法院强制执行;3、对城区占道治丧行为,将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相关条款予以拆除。
    (三)考评细则:市民占用街道、公路两侧、居民住宅区等公共场地搭设灵棚、安放遗体、摆设花圈或者从事其他丧事活动,未及时发现并协调制止的,每次扣10元;送葬途中抛撒纸钱或其他杂物、燃放鞭炮,未及时制止的,每次扣10元。
    
附件七:禁炮工作精细化管理方案
    (一)工作目标:在县政府规定的禁放范围内无违规燃放烟花鞭炮行为。
    (二)方法措施:1、执法中队按照白天、晚上分班巡查,做到闻炮声而动、迅速到达现场制止、处置;2、加强对小区、城中村、城郊村以及街道店铺和市民禁炮的宣传力度,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理;3、对城区烟花鞭炮销售点店保持高压管理态势,城区范围内不允许出现销售点店,对违规销售的烟花鞭炮点店要联合安监、工商等部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查处,发现违规销售烟花鞭炮的,一律就地销毁。
    (三)考评细则:在城区发现违规燃放烟花鞭炮的,每次扣该队20元;群众举报不查处的,每次该队扣50元;查处未到位的,每次扣该队50元;每周未在平江电视台曝光的,每次扣50元;每月必须在城区巡查一次,发现销售点店中有烟花鞭炮未按要求收缴的,每次扣100元;未建立清收、销毁台帐的,每次扣50元;扣押的烟花鞭炮擅自处理的,每次扣200元。

附件八:夜市管理精细化管理方案
    (一)工作目标:城区夜市无违规占道、出店经营摊点。即:无占道摆放桌椅、占道加工、占道摆放广告招牌、无出店经营等行为。
    (二)方法措施:1、加强夜间巡查,采取重点管控、机动巡查相结合,严厉查处清理违规占道经营行为;2、加强106国道旁夜宵市场的管理,促使商家规范经营,让顾客放心消费;3、对分散在城区的夜宵经营户,要正确引导,耐心做好思想工作,杜绝出店、占道经营。对少数不按要求经营的商户要坚决查处,特别是占道经营的要按照《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的相关条款作出相应的处罚。
    (三)考评细则:夜宵摊点摆设有序,经营规范,并必须在指定地点经营,坚决杜绝出店经营行为,严格控制出摊、收摊时间和摆摊面积;防油措施和环境卫生保洁到位,造成污水横流而污染环境未及时处理的,每次扣50元;就餐车辆随意停靠堵塞交通的,每次扣50元;夜宵摊点噪音扰民、有市民举报的,每次扣50元;出店经营的,每户扣20元。
    
附件九:车辆违停精细化管理方案
    (一)工作目标:城区所有人行道上无机动车辆乱停乱靠,所有机动车辆必须有序停放在相应泊位内。   
    (二)方法措施:坚持每天有两名以上的队员,协同交警部门对违规停放的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进行纠正或处罚;对长时间停靠占用停车泊位的车辆,实行“咪表”泊车管理;对屡教不改的,实行锁车、扣分处理。
    (三)考评细则:及时查处机动车在人行道上违章停车的行为,未及时查处的,每台次扣10元;及时规范自行车、摩托车、三轮车等车辆停放秩序,未及时规范的,每台次扣10元。

附件十:城市排水(雨水、污水)管网精细化管理方案
    (一)排水总体
     1、工作目标:按照雨、污分流的要求,确保雨、污水管不混接,提高污水收集率和污水处理率;下雨时地面不积水、不产生内涝。
     2、方法措施:①按照排水规划深化县城各片区的排水系统,将其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内容,严格按照规划确定的线路位置、排水方向、标高、管径实施;②建立基础数据台帐,巡查记录制度,编制年度维修养护计划。
   (二)雨水设施
    工作目标:①污水处理厂:目前由县住建局负责管理;②污泥处理厂:目前由县住建局负责管理;③污水提升泵站(城管局):确保设备运转正常;④污水配套管网:城管局负责建成后管网的维修维护,负责管道和检查井的清淤、维修维护,确保安全并运行良好。
    方法措施:①雨水口:每年检查清理三次以上,多雨季节不少于两次,及时更换损坏的雨水口,确保行车安全;②排涝站:每年定期检查、维护两次;③雨水管道和检查井:每年检查、清淤不少于一次,重要地段在多雨季节增加检查、清淤次数;及时更换损坏的雨水井盖,并按要求配备防盗、防坠井盖。
    (三)污水设施
     1、工作目标:①污水处理厂由县住建局负责管理;②污泥处理厂由县住建局负责管理;③污水提升泵站由城管局负责管理;④污水配套管网由城管局负责建成后管网的维修维护,管道和检查井的清淤、维修维护,确保安全并运行良好。
    方法措施:①污水提升站:各种设备每年检修一次;池里垃圾、沉积物每年清理两次;外露易锈、易腐蚀件每两年做一次防锈、防腐处理;②检查井:普通井每年检查一次,如有损坏、淤积及时处理;对过江倒虹井、溢流井每月检查一次;所有检查井按要求从重点路段开始逐年更换成防盗、防坠井盖;③污水管:发现堵塞的污水管及时进行疏通,防止污水接入雨水管或是雨水接入污水管;④参与城区地下管网的建设管理、竣工验收、数据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