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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墩乡2013年并村方案

来源:三墩乡 2013-08-1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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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三墩乡委员会

三墩乡人民政府

关于积极推进行政村区划调整工作的

实  施  意  见

各村、各办(站所)、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化农村社会管理,有力推进城乡统筹,针对我乡行政村规模大小不一、村级发展后劲乏力等严重制约农村经济社会建设的突出问题,根据2012年县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精神和今年全县村级区划调整统一部署,结合我乡第一批行政村区划调整试点工作经验,现就做好全乡行政村区划调整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行政村区划调整工作的重要意义

当前,我乡正处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阶段,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从2012年我乡行政村区划调整试点工作来看,积极稳妥推进行政村区划调整,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对于深化农村改革,整合生产资源,加快农村发展步伐;对于优化村级队伍结构,健全村级管理,提升农村工作水平和服务群众的水平;对于提高村级自治能力,规范村务管理行为,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对于加强农村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农村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各村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自身实际积极稳妥地推进行政村区划调整工作。

二、准确把握行政村区划调整工作的基本原则

1、因地制宜的原则。要充分考虑村民的居住、生活习性、乡土风情、产业结构和资源状况等特点,以自然地理和交通条件为基础,实行就近合并,原则上以原有行政村为单位进行两村合一或多村合一,不得将一个村拆开分块并入其他村,合并后村级人口规模应达到1000人以上。

2、有利发展的原则。要从有利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村务管理,推进村民自治;有利于农民减负增收,方便群众办事;有利于整合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加快农村生产发展;有利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出发,制定科学合理村民拥护的行政村区划调整方案。

3、依法依规的原则。行政村区划调整工作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等规定的程序进行,行政村区划调整方案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经乡审核、县批准,确保行政村区划调整工作合法有序开展。行政村区划调整过程中,要认真处理好涉及干群切身利益的问题,保护群众的利益,维护好村级集体资产,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不得因村的调整,改变土地承包关系,引发土地纠纷,确保行政村区划调整过程中的社会稳定。

三、明确行政村区划调整工作规划

在2012年行政村区划调整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实行整乡推进,将全乡原32个行政村合并为13个行政村,并在8月20日前全面完成。已合并的戴市村、中武村、邹家村、罗阳村巩固合并成果,不再进行调整,其余村调整规划拟定如下:

1、将车田村、志坪村、他山村合并,村名拟定为车田村,村部设志坪村。

2、将忠龙村、文家村合并,村名拟定为忠龙村,村部设忠龙村。

3、将公平村、黄安村、三义村合并,村名拟定为公平村,村部设黄安村。

4、将小洞村、颜江村合并,村名、村部待定。

5、将鹿石村、四美村、甘家村合并,村名拟定为鹿石村,村部设四美村。

6、将新兴村、九千村合并,村名拟定为新兴村,村部待定。

7、将秦坊村、九如村合并,村名拟定为秦坊村,村部设秦坊村。

8、将八里村、龙板村、聚龙村、寒石村合并,村名拟定为关山村,村部设龙板桥。

9、将仁里村、志义村合并,村名拟定为仁里村,村部设志义村。

调整后的村名原则上在撤并的村中选定;若需重新命名,应经过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并获得通过。

四、严格行政村区划调整工作程序

1、动员部署。一是深入开展前期调研工作,广泛走访村干部、党员、组长、群众代表,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制定行政村区划调整方案,根据各村实际情况,结合党员群众普遍意见,制订出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行政村区划调整方案。三是召开动员大会,以乡召开各村全体支村委干部、各部门负责人、乡机关干部参加的行政村区划调整工作动员大会,以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对行政村区划调整工作进行全面动员。

2、清产核资。行政村区划调整前,乡成立村级财务清理指导小组,组织人员协助各村监督委员会对村级集体资产、债务和财务收支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摸清家底,做好登记,张榜公布清理结果,接受群众监督。

为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在行政村区划调整期间,所发生账务由村帐乡代理中心代为保管,上级财政对合并前的村级优惠政策资金保留不变。

为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各村要将2000年以来所有财务会计资料移交村帐乡代理中心立卷、归档保管,原有村的田土补偿、村民山林权属登记汇总后复印一份交村帐代理中心保管。所交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完整,任何人不得隐瞒、损毁财务凭证,不得扣压相关资料,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纪律和法律责任。

3、形成决议。以原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含党员、组长、村民代表、县乡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就本村行政区划调整和调整后村名确定、村部位置选择进行讨论,并形成《行政村区划调整决议》,与会代表进行签字表决。

4、申报审核。村委会根据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向乡人民政府提出行政村区划调整请示(附村民会议记录、决议、行政村区划调整前后的行政区划图,各一式三份),经乡审核后报县行政村区划调整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5、公布实施。召开行政村区划调整的村民代表会议(含党员、组长、村民代表、县乡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公布区划调整方案,成立临时工作委员会。由乡党委指定新村临时工作委员会书记、主任,其他成员由合并前几个村的支村两委成员组成,负责并主持日常工作,接管老村资产账务,直至选举工作结束。

6、依法选举。采用“两推一选”的办法产生新村党组织班子。采用“海选”方法依法选举产生新村村委会班子。新村支村两委产生后,临时工作委员会工作自行终止。

7、建章立制。行政村区划调整工作结束后,要进一步强化村级管理,规范村级运行,落实坐班办公等常规工作机制,着力推进民主管理和村民自治,严格执行乡党委、政府制定的村级管理“十项制度”,不断巩固和发挥行政村区划调整的成果和作用。行政村区划调整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表格等资料,要及时收集整理,分类立卷保存。

五、健全行政村区划调整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行政村区划调整工作的领导,确保行政村区划调整工作强力推进并平稳顺利过渡,乡党委、政府成立行政村区划调整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黄兴旺任领导小组组长,乡长童更新、人大主席胡猛将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党政负责干部任副组长,综治办、监察室、民政站、财政所、计生办、派出所、国土所等部门为领导小组成员,设行政村区划调整工作办公室(设党政办)。领导小组下设9个指导组,每个指导组由一名负责干部任组长(指导组名单附后),负责行政村区划调整的政策调研、方案制定、业务指导和组织落实等工作。

各村要站在推动农村改革发展的大局,高度统一思想认识,做到工作目标明确,责任分解到位。确保行政村区划调整依法有序推进,第一阶段工作在2013年8月20日前全面完成。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为行政村区划调整工作主要负责人,其他支村委成员必须积极配合支持,把行政村区划调整工作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和硬任务来抓,把工作开展的成效作为衡量干部素质能力的重要标准,紧紧围绕乡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端正思想态度,正视行政村区划调整过程中所面临的难题和阻力,积极研究解决的方法和措施,积极探索解决的办法和途径,努力将行政村区划调整工作抓落实、抓出成效。

2、广泛宣传动员。要通过会议、广播、电视、标语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行政村区划调整的政策、意义和目的,加强正面舆论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村民积极参与,为行政村区划调整工作顺利推进营造氛围,统一思想。

3、健全工作机制。行政村区划调整期间设立行政村区划调整工作委员会,成员由原村支村委干部组成,由乡党委研究任命工委书记和主任,新村支村委班子选举产生后工委职责自行终止。在选举中正常离任的村干部,将根据个人任职年限、工作表现等情况,依照上级政策文件规定予以择优安置。

4、严肃工作纪律。一是依法依规操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相关要求予以推进,严禁急功冒进而导致操作程序不到位;二是不能因行政村区划调整而影响工作或引起不稳定等现象,党员干部不得因个人利益得失而阻扰或组织、煽动群众阻扰行政村区划调整正常工作开展,不得在选举中拉票贿选;三是行政村区划调整期间严禁乱上新建设项目或乱表态、突击花费等,村级建设项目需经乡党委政府批准方可实施。以上违反者将从严从重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情节特别严重涉嫌违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从严查处。

附:三墩乡行政村区划调整指导组联村安排表

二Ο一三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