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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来源:板江乡 2014-07-0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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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安全监管工作的

通    知

 

各村、乡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乡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建设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工作要求,建立村和社区居委会(以下简称村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长效机制,有效预防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四大三基”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湘安﹝2014﹞ 1号)和(板委发[2014]24号)《关于印发板江乡2014年度 安全生产“四大三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乡村级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际,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原则,按照省市县安委会“四大三基”行动计划工作安排,建立和落实村级安全专干制度,进一步强化政府对村级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壮大基层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力量,解决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力量薄弱的实际问题,将安全生产监管触角延伸到村(居委会),切实建立健全村级基层监管网络,强化基层安全监管力度,不断创新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机制,不断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2.工作目标。实现安全生产工作重心下移和关口前移,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管理,使村级安全生产管理真正做到有组织机构、有专职人员、有经费保障、有考核奖惩,尽快实现我镇村级安全生产局面的根本好转。

二、加强管理机构和安全专干队伍建设,为村级安全生产管理提供组织保证

3.设立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各村级组织要设立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负责履行辖区内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村级组织要根据本区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需要,按照1村不少于1名的要求配备安全生产专干。专干人选由各村级组织推荐、乡安全生产监管站审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确定。原则上可由各村(居委会)主任兼任安全生产专干。工业产值超过5000万元或企业数超过20家的村级组织,其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配备2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巡查人员。

4.明确工作职责。各村级组织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是:制定村级组织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检查制度、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工作台帐、档案;做好辖区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和责任制落实工作;贯彻上级各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整治工作,在辖区生产经营单位严格予以落实;加强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素质。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把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车间、班组和每个岗位;对辖区生产经营单位每月组织开展1到2次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立即报相关部门备案、处理;建立健全义务消防队,经常性开展演练并有应急救援预案,开展防火巡查、检查活动,消除火灾隐患,整治辖区重点企业;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积极稳妥地做好事故的善后和稳定工作。

5.落实村级安全生产管理资金、装备投入。各村级组织应将安全生产管理经费纳入年度经费预算,并在每年经费预算中安排一定数量的专项资金,用于安全管理装备的配置、补充与更新,保证村级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正常、高效开展。

6.不断提高村级安全生产专干素质。村级安全生产专干应当热爱安全生产工作,热心公共安全管理事务,坚持安全生产方针,树立安全生产意识,自觉学习、积极宣传和模范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村级安全生产专干应经过专门安全培训,并取得相关资质或资格。

三、强化管理,督促落实村级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7.建立企业“一企一档”制度。村级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要按照“一企一档”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档案,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包括本村企业的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状况、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整治等相关内容。

8.对生产经营单位实行分类巡查。村级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巡查制度,可以采取日常巡查、专项整治、重点监管等检查方式进行检查。根据生产规模、行业类别、生产工艺流程危险度、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等综合因素,对辖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评估和分类管理,对不同类别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不同时间周期进行分类巡查。

9.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村级组织要充分利用辖区内的宣传栏、黑板报等载体,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11.9”消防日活动和各种节日文化活动,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形象生动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警示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

四、加强指导,确保村级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10.充分认识村级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搞好村级安全生产工作,直接关系到改革、发展、安全和稳定大局。当前我镇村级经济建设迅速发展壮大,村级安全生产工作也面临新的矛盾和考验。村级从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组织机构建设不够健全,实际发挥作用的较少;村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岗位更替频繁,知识结构不合理,发现和解决事故隐患的能力较弱;村级企业(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承租村级集体土地或厂房所办企业等)的事故隐患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参差不齐,不同程度存在着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的现象,是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多发区。各村(居)、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切实抓好村级安全生产管理,是解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措施落实不到村级企业的体制性障碍的有效途径,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赋予村级组织的职责和义务。要动员全社会力量,齐抓共管,全力推进村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11.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各有关部门要在职责范围内加强对村级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安监部门负责指导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公安消防部门负责指导消防安全工作,公安交警部门负责指导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城建部门负责指导建筑安全工作,其他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开展指导工作。镇政府负责对村级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指导。

12.进一步落实村级领导责任制。各村级组织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各村级组织支部书记、主任是本村、本居委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专干是本村、本社区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各村级组织要将安全生产纳入本村(居)委会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会议,分析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制定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

13.严格考核和奖惩。村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村级安全专干设置的落实情况纳入到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重要内容。镇政府与村级组织要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年度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目标,严格考核和奖惩,强化责任追究,实行安全生产工作“一票否决”。

 

                

         二○一四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