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规划计划

平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工作计划

来源:县交警大队 2018-09-21 09:16
| | | |

为切实抓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竭力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执法力度,深化专项整治,加强宣传教育,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要求部署,确保各项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结合辖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一)事故控制指标。减少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杜绝较大以上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县安委会下达的控制考核指标范围内,并确保本单位不发生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二)加强沟通协调。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坚持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好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落实各自领域的安全监管,建立联动学习机制,借鉴别人好的经验及做法,取长补短,改进自身的监管方式。

(二)日常工作目标。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有机构、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参加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无迟到、早退现象;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要求,有年度、阶段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总结;严格安全值班和事故信息报送;按要求报送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资料等。

二、工作职责

1、深入推进“打非治违”执法工作。要加大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坚持开展打击非法违法道路交通行动。要加大执法和处罚力度,并着力推动这项工作长期化、常态化、制度化,努力督促客运企业及驾驶人能够遵章守法。同时,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提升案件办理质量。

2、持续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充分发挥黔城株山、安江两路口和塘湾九家湾执勤岗的作用,深入开展“三超一疲劳”、校车、危险化学品车、摩托车集中整治和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等专项整治行动,确保“酒驾”和机动车超员、超速、疲劳驾驶、“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摩托车专项整治明显取得成效;

3、完善校车责任制,加大对校车监管和规范力度,对学校接送学生车辆、农用车辆等进行专项隐患排查,依法查处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严禁使用无牌、无证车辆搭载学生以及校车超速、超载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严肃处理,力争将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杜绝因此引发的恶性事故。

4、加大对货运、客运企业及驾驶员的教育和监管力度,明确和落实货运、客运企业、车站、车主各个层面的安全责任,把源头方面的隐患降低到最小程度。加大对客运车辆超员、机动车超速、货车违法载人、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无牌无证上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治理力度。

5、对驾驶员发生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要依法严格进行教育处理;对交通违法行为记满12分的驾驶员,必须督促其依法参加学习、考试。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为契机,进一步深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6、强化道路交通监管工作。认真排查村级道路交通事故黑点,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对各项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加强对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及校车的安全管理,加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车辆的安全检查、道路线路、站点的规划,责令运输公司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改。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到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把握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律、特点和薄弱环节,增强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和有效性。各部门在开展安全生产工作中,要根据自身职能任务,认真制定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深化整治,落实责任全面排查。各部门要加大排查工作力度,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的集中整治,进一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要进一步落实完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要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使安全生产责任真正落实到位。

(三)严格督察,强化宣传取得实效。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强化群众安全责任意识,提高群众安全素质,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安全监管,严格安全执法,严查各类事故。凡因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依法查处,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