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供销合作联社关于开展“依法护安”专项监督活动的实施方案

来源:县供销联社 2023-05-23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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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市县关于“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检查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助力提升安全生产治理水平,助推全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根据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决定在全县开展“依法护安”专项监督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坚持强化监督与协作联动相结合,深入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加强与公安、法院、相关行政机关协作,形成安全生产领域协同共治合力。坚持既抓末端、治已病,更抓前端、治未病,在严厉打击涉安全生产领域犯罪的同时,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积极推动安全生产领域溯源治理,以能动履职护航安全生产,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服务保障平江供销系统高质量发展守好安全底线,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二、工作目标

  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厘清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强化协同管理开展重点领域安全风险联合督查,压紧压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加大整治力度。坚持能动司法,通过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对涉安全生产领域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全面提升安全防范能力水平,积极助推全系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守护好生命财产安全。

  三、工作重点

  (一)完善安全监管体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增强责任担当意识。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落实“两个维护”,切实担负起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神圣职责。

  2、推动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健全完善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明确企业法人代表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全面领导责任;明确企业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全县供销系统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落实安全生产经费保障,加大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各基层社、县属公司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员、全过程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更严格的管理,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到岗位到人员。

  3、压实监管责任实施。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不断健全完善责任体系和政策措施,不断提升安全监管能力水平,切实履行好监管责任。要完善单位安全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必须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统筹协调各方面重视支持安全生产工作。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为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提供制度保障,确保安全监管机构高效运转。

  (二)突出排查整治重点,全力防范化解安全风险

  4、落实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坚持“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理念,按照“实现全系统全年安全生产和管理无事故、零伤亡”的总体要求,深入开展清零行动。以破旧资产、人员密集场所、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为重点,对各基层社、县属公司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要迅速进行整治,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严格按照“一单四制”管理,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整改一起,确保100%按期整改到位。

  5、开展建筑领域专项整治。深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老旧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对已经排查出来的问题隐患整改率采取坚决、果断、科学、管用的措施,一个不漏整治整改到位。

  6、加强危化烟花爆竹治理。一是加强重点区域危险化学品隐患治理,重点检查农资经营企业有无危化品、剧毒农药存储。二是认真落实《关于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使用电子气炮的通告》及相关禁鞭禁炮会议精神,自觉遵守县委、县政府禁炮“三全”(全县域无特区、全时段无特时、全民无特例)、“三零”(零储存、零销售、零燃放)工作要求,配合相关执法部门严厉打击各种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

  7、开展燃气火灾隐患排查。以液化石油气站、宾馆、来料加工企业、租赁经营户等单位为重点,大力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持续推进冬春、夏季火灾防控和电气火灾等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针对人员密集场所、大型综合批发市场、超市、生产经营生活“三合一”场所,分区域、分时段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组织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对违规堵塞、圈占消防车通道的行为和个人进行劝解,强化管理,加强消防设施、消防水源、消防装备、简易消防站等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有效预防和防止各类火灾事故发生。

  8、强化关键时段风险防控。紧扣“五大时段”,全力做好“五一”、中秋、国庆等重点节假日、重大活动及岁末年初等关键时间节点的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

  (三)深化安全生产教育,强化安全管理队伍建设

  9、强化学习宣传贯彻。集中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片;集中安排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分级分批组织二级机构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利用工作会议、LED显示屏、横幅、微信、发放宣传单等各种形式,广泛宣传贯彻《刑法修正案(十一)》、《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活动,把重点放在营造安全生产工作的舆论氛围上、放在宣传安全法规、普及安全知识上,强化各基层社、县属公司负责人对《刑法修正案(十一)》的学习教育,并自觉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0、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积极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升对安全生产管理的领导和监管能力。督促各租赁经营企业严格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企业负责人、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实操技能培训,切实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11、提升应急救援能力。针对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和危害,进行风险辨识和评估,及时修订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强化应急救援演练与培训,加强应急预案可操作性及实用性,确保预案好用、实用,可操作性强,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立安全生产组织协调机制,制定实施方案,保障经费投入,分解细化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加强督查考核,确保各项措施有效落实。

  (二)搞好统筹,强化宣传效果。树立问题导向,找对宣传对象,找准问题症结,突出热点难点,加强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和宣传报道,发挥好社会舆论的宣传和监督效应。

  (三)严格督查,增强问责力度。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和考评制度。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工作不实不力、发生安全事故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问责追究,以严肃的责任确保将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措施和要求落到实处。

  五、实施步骤

  (一)研究部署阶段(2023 年4月-5月上旬)。下发通知和实施方案,对专项监督活动作出部署。县社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创新举措,为专项活动开展打下良好基础。

  (二)推进落实阶段(2023 年5月中旬-10月)。围绕本方案确定的工作重点,联合开展专项督查、调研,摸排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对小问题要做到立行立改,对因安全监管责任、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而造成的重大安全隐患或安全事故,以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化办理督促及时整改,加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力度依法追究违法行为人的法律责任。及时发现工作中的问题,研究解决方法。

  (三)梳理总结阶段(2023 年11 月-12 月)。各单位要对开展专项监督活动的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分析研究专项监督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推动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领域治理长效机制。

  六、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监督活动的重要意义,落实“一把手”工程,统筹谋划,精心组织实施。要立足本地实际,找准工作切入点和重点,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工作举措,明确工作目标,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成立专项监督活动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供销联社领导小组由县党组书记、社理事会主任徐艳斌担任组长,党组副书记、监事会主任黄连兴,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刘云辉、罗贺根、刘险峰,党组成员、监事会副主任周新民任副组长,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供销联社安全办主任傅良军任主任,县社安全办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县社各股室(办)负责人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工作。

  (二)加强联合调研督查和联动协作。围绕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调研和联合督查,共同研讨发现的问题,推进问题整治。检察机关要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责任,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在专项监督活动期间快速集中办理一批有影响、有效果的安全生产领域案件。要加强工作督促指导,对举措不力、进展缓慢的,及时督促推进,对发现的问题和困难,认真研究解决,对重点案件线索进行交办督办。安委会要发挥协调督导优势,支持检察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依法开展调查活动。对于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就重大案件、事项共同研讨、交换意见,共同督促治理,解决一批疑难复杂问题。

  (三)加强督查,确保活动成效。实行台账管理,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活动开展情况,工作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典型案件、问题建议,要形成专项活动报告于 11月 25日前报送县社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项活动开展后,县社将对专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纳入年度综合绩效进行考核。

  联络人:

  周新民 县供销联社党组成员、监事会副主任

  傅良军 县供销联社安全生产股股长

  何  觉 县供销联社安全生产专干

  平江县供销合作联社

  开展“依法护安”专项监督活动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徐艳斌

  副组长:黄连兴  刘云辉  罗贺根  刘险峰  周新民

  成  员:傅良军  欧阳雷  方闯荣  李补芳

  朱标兵  向俊峰  邹统金  刘建松

  张淑荣  何  觉  曹云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傅良军任办公室主任(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