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民政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步工作计划

来源:县民政局 2023-05-04 15:58
| | | |

  平江县民政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步工作计划

  (2023年5月4日)

  今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民政工作大会精神,坚定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优质的服务、更加过硬的举措,强力推动全县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亮点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建设。召开全县民政工作暨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在对业务工作总结部署的同时,全面敲响全年党风廉政建设警钟。主动认领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按要求制定“巡视整改、未巡先改、意识形态专项”3个整改方案,召开巡视整改党组会和全局动员部署会,快速推进具体整改任务,并按规定时间及时报送整改情况。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大范围干部岗位调整,完成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联合工会换届选举,全面调优局系统干部队伍。

  二是突出民生保障。落实“三湘护农”专项行动要求,按照省市要求及时将城市低保标准从不低于600元/月提高到65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从不低于4600元/年提高到5000元/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从不低于75元/月/人提高到80元/月/人,散居孤儿从950元/月提高到1100/月,进一步发挥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保民生作用。截至目前,全县共有农村低保24994人、城镇低保4660人、特困供养7874人,已发放农村低保资金29842766.5元、城镇低保资金8740433.76元、城乡特困供养金2064.6万元,下拨临时救助资金780万元。共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34967人次279.736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40287人次322.296万元。向540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补贴148.8718万元,向55名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费23.365万元。

  三是强化社会治理。下发《平江县民政局进一步加强村(居)务公开工作方案》《平江县民政局关于建立健全村规民约监督和奖惩机制的通知》,指导督促村(居)务公开工作,启动与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联合进行的优秀村规民约评选工作。牵头制定“长岳线”平江—长沙段和平江—浏阳段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实施方案,启动“长岳线”界线联检工作。依法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新增社会组织2家、注销1家;部署开展社会组织2022年度检查工作,12家完成资料申报。广泛发动人员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2名社工被评为全市优秀社工。

  四是提升社会服务。稳步推进农村辅助养老公益性岗位“护老员”扩面工作,拟在全县新增148名;在社会福利中心集中照护符合条件的全失能特困对象40人;推进475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建成老年助餐中心8家,为老年人提供就餐服务。稳步推进全省婚俗改革试点工作,认真开展婚姻登记、咨询和离婚“冷静期”等工作,共办理婚姻登记2217对,补办婚姻证件349对,受理离婚冷静期412对,办结合格率100%,县婚姻登记事务所获评“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结合巡视整改要求,启动全县违建墓地整治“回头看”专项行动,通过严格跟踪督查,推动各乡镇(街道)分类施策整改,目前已将“三沿六区”地毯式摸排出的1189座违建墓地全部按要求整改到位;召开东片乡镇殡葬改革推进会,顺利启动县第二殡仪馆运行;积极部署安排清明祭扫工作,确保平安清明、绿色清明。按照稳中求进总基调抓好福彩工作,1-4月份全县福利彩票销售总额达1350万元,排名全市前列。扎实开展流浪救助,落实日巡查制度,主动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12人,护送梅仙镇白获村1名精神病人返乡,为1名滞留在站无名氏登记上户并办理身份证。

  二、存在问题

  一是城乡民政事业发展不平衡,民政保障标准、民政基础服务设施、民政工作力量都还有较大的差距;二是民政工作业务发展不平衡,对“有没有”“够不够”的现实问题和“好不好”“优不优”的社会问题,还没有找到破解办法;三是民政干部队伍素质不平衡,一些同志学习新知识、新本领不够,存在“躺平”思想,为民服务能力没有与时俱进。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兜牢社会救助。深化社会救助制度综合改革工作,加快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持续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治理,规范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工作,全面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二是发展养老服务。推广社区老人公益食堂建设,做好社区日间照料和老年人助餐助浴工作。新增120张养老护理型床位,推进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提质升级全县养老机构消防设施。扩面设置农村辅助公益性服务岗位“护老员”。推进上塔市、大洲敬老院新建进程。

  三是优化社会事务。加速殡葬改革,如期完成违建墓地专项整治巡视整改任务,推进乡镇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和管理,进一步提升殡仪服务水平。探索开展“婚育一件事一次办”“身后一件事一次办”,持续抓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主动救助、寻亲、落户安置、源头治理。

  四是加强基层治理。推动村(居)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建设,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作用,引导社会组织和社工人才参与基层服务和管理。规范全县社区社会组织登记、备案工作,开展社会组织业务培训,持续推进社会组织“四个专项”行动,引导社会组织开展“四个小屋”建设。加大社工人才培育力度,推进社工站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打造一批星级社工站点。推进“大爱平江”等公益慈善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加大全县困难群体帮扶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