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二〇二五年度综合目标管理方案

来源:县疾控中心 2026-01-16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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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做好2025年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事业的重要论述和对疾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医防融合,积极落实“健康中国”战略和“十四五”卫生健康规划相关要求。

  在县委、县政府及县卫健局的坚强领导下,完善中心党组织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和精细化的层级管理体系,强化“一级法人、两级管理;主任决策、股长当家”的管理效能,充分调动各股室及全体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主动顺应疾控体系改革的新趋势、新要求,深度融入国家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大局,积极应对各类公共卫生挑战。

  聚焦重点传染病、慢性病等疾病防控,加强监测预警、风险评估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全力做到县级甲等疾控中心高质量建设,确保各项指标参数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持续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文化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改进工作作风,以数字化、信息化为手段,以创新驱动为引领,以提升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为目标,推动疾控业务与管理服务协同发展,促进县级疾控工作全方位、多层次、高质量发展,为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公共卫生保障。

  二、党建工作

  在县委、县政府、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党的疾控工作方针政策,强力推进支部建设,继续深入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狠抓党风廉政建设、机关作风建设、疾控文化建设,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巩固乡村振兴成果,充分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重要作用,始终把提高干部职工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摆在首要位置,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创新、与时俱进,为疾控事业的全面进步和干部职工的全面发展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

  三、股室设置

  共设17个股室,分别为:办公室(加挂“政工人事股”“综治办”“后勤管理股”“老龄办”“工会办”“党建办”“纪检监察室”)、质量管理股(加挂“健康教育股”)、财务管理股、传染病预防控制股(加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办公室”)、免疫规划股与生物制品股、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股(加挂“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办”)、艾滋病结核病预防控制股、公共卫生健康危害因素控制股(加挂“职业病预防控制股”“创建办”)、检验股、学校卫生股(加挂“体检中心”)、预防医学门诊、医疗机构监督股、学校生活饮用水监督股、职业健康监督股、综合监督执法股、公共场所监督股、稽查信息股。

  三、股室职责

  (一)办公室

  1. 执行中心班子集体决定,对各股室执行中心班子集体决定、落实指令性任务进行督办,参与中心行政值班工作。

  2. 负责起草中心年度工作方案(计划)、总结、综合性文件(材料),审核各股室起草的文(函)件。

  3. 负责政工人事、综治、信访的日常管理工作;

  4. 负责对外联络与公务接待、印鉴、来电、上传下达、文秘、文件收发、外派文印(宣传制作)、通讯、机要、信息、合同评审、红十字会、官网、计划生育、网络、多媒体设备(电脑、打印机等)维护及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5. 负责维护本机构的形象、信誉、公正性;负责接待服务对象的申请投诉的受理、提交和反馈工作;

  6. 负责牵头制订本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及牵头对劳动纪律进行检查;

  7. 负责政府采购、招投标、外部支持服务和供应商的选择、评定活动的组织落实工作及证明材料的收集、维护等工作;

  8. 负责开展满意度调查工作;

  9. 负责疾控文化建设范畴内的网站建设、品牌宣传、制度文化建设,营造疾控文化氛围;

  10. 负责中心车辆及驾驶员管理、水电、物品维修、办公用品(含日常用品)采购、安全保卫、安全生产、消防、爱国卫生、机关物业、食堂管理等后勤综合管理工作;

  11. 负责各股室周末卫生检查登记和结果公布(原始记录存入创建资料);

  12. 负责污水处理、医疗废弃物规范处置工作,落实好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13. 负责本中心爱国卫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14. 负责做好体系运转后勤保障和组织工作;

  15. 负责工会及老龄工作;

  16. 负责本股室绩效评估指标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17. 负责党建的日常管理工作;

  18. 负责中心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建档管理工作;负责中心各股室采购的物资(含一次性耗材)、仪器、外印资料的入库验收、登记、调拨工作。协助应急办做好《疾控机构基本信息系统》的数据更新及上报工作;协助免疫规划股做好全县冷链设备的建档、建卡及管理工作;

  19. 负责本股室绩效评估指标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20. 负责疾控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的运营工作;

  21. 承担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质量控制股

  1. 负责牵头组织各股室绩效评估指标的督查、考核工作;

  2. 负责相关股室检测、检验样品的登记、流转及检验报告的复审工作;

  3. 负责组织实施中心业务学习考核,定期组织各股室质控员进行学习;

  4. 负责干部职工指纹考勤工作和在职人员加班登记、审核及请、休假登记、上报工作;

  5. 负责疾控文化建设范畴内的学习文化建设、服务文化建设工作,参与制订中心年度工作方案和各项规章制度,并协助对各股室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6. 负责牵头做好中心有关资质认证、续展工作;

  7. 负责协助质量负责人做好质量体系内审、管理评审等质量管理及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8. 负责继续教育人员的备案登记和实习生安排;

  9. 负责本中心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备案工作;

  10. 负责制定健康教育、科普宣传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助其他科室实施重点卫生宣传日宣传活动;

  11. 负责本股室绩效评估指标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12. 承担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财务管理股

  1. 执行国家、省、市、县财经、财会、物价、税收等财会法律法规和公务卡结算制度,严格落实和协助制定中心财务管理制度;

  2. 负责中心财务管理工作,承担中心财会计划、财经预(决)算、股室内部财务审计、股室成本核算工作;

  3. 负责中心现金收支、票据管理、财务报表、工资发放等日常财务工作;

  4. 负责成本核算及往来款管理工作;协助配合免疫规划与生物制品股做好乡镇疫苗款项回笼收缴工作;

  5. 负责中心疫苗、药品库存的定期盘点工作;

  6. 负责各股室物资进销环节稽查和票据初审工作;

  7. 负责每季度向分管财经领导及分管项目工作领导提交项目基金使用情况。执行项目资金专账管理,严格实行专款专用;

  8. 协助中心主任及分管领导抓好开源节流,每月向中心主任及分管领导提交财务分析报告;

  9. 负责本股室绩效评估指标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10. 承担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传染病预防控制股

  1. 负责全县传染病预防控制与卫生应急处置工作。包括:应急预案、工作方案的制订;各类传染病暴发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置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各类中毒事件的流调与处置工作;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疫情风险监测与评估、传播因素监测、预测预警;卫生应急演练、培训、卫生应急药械等物资储备管理;各级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和工作督导检查;节假日应急值班;

  2. 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传染病报告与卫生应急管理工作的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及考核评估工作;

  3. 负责本股室绩效评估指标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等常规工作;

  4. 承担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免疫规划与生物制品股

  1.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相关要求,负责全县免疫规划工作计划的制订、业务培训、组织实施、督导检查、资料收集整理及汇总上报工作;

  2. 负责全县生物制品的管理,包括:计划制订、调拨、分发、储存、冷链运输和过期失效疫苗的回收、处置等工作,会同后勤股做好全县冷链设备的建档、建卡及管理工作;

  3. 负责非免疫规划疫苗平台采购工作;

  4. 负责全县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调查、免疫规划疫苗针对疾病的监测与调查管理和免疫效果监测与评价工作;

  5. 负责全县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报告,组织开展调查诊断和相关资料的收集、处理及上报工作;

  6. 协助县局搞好全县接种单位及工作人员资质审定、培训、考核工作;

  7. 负责制订冷链设备和接种器材补充、更新计划,开展全县冷链系统的监测与管理工作,并提出保养和维修建议;

  8. 负责全县疫苗款的催缴工作;协助财务股做好疫苗库存的定期盘点工作;

  9. 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预防接种工作的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及考核评估工作;

  10. 负责本股室绩效评估指标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11. 承担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公共卫生健康危害因素控制股

  1. 负责职业卫生、职业病报告、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和职业病防制等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报告与管理工作;

  2. 负责城乡生活饮用水(含自来水、二次供水)、食品安全风险、农村环境、学校(含托幼机构)生活饮用水的卫生监测工作;协同卫生监督部门做好全县公共场所卫生、餐具、健康相关产品的采样送检及室内环境监测工作;

  3. 按上级要求完成全县医疗机构放射监测、消毒监测和感控工作技术指导、重点行业预防性消毒技术指导;

  4. 负责食源性疾病的监测、调查处置及上报工作;协助应急办开展食物中毒事件、重大医院感染事件及发生在厂矿企业的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消毒处理工作;

  5. 指导全县病媒生物控制及监测工作;

  6. 负责制订职能范围内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创建资料收集整理。

  7. 负责本股室绩效评估指标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8. 承担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股

  1. 负责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地方病、寄生虫病等疾病的监测与综合防制工作。包括:死因监测,疟疾、肿瘤随访登记项目,碘缺乏病监测,慢性病调查和营养状况监测,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水氟监测、氟斑牙调查;各级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和工作督导检查等;完成上级要求开展的各种项目监测调查工作;

  2. 负责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居民健康档案管理、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管理、糖尿病管理四项内容的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及考核评估工作;

  3. 协助开展慢病示范区复评工作;

  4. 做好本股室绩效评估指标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等常规工作;

  5. 承担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艾滋病结核病防制股

  1. 负责全县艾滋病、性病预防控制及湖南省艾滋病综合防制重点县项目工作;

  2. 负责制订辖区内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年度计划和技术方案;

  3. 负责开展艾滋病、性病疫情及高危人群监测;

  4. 负责开展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和HIV感染者确认送检工作;

  5. 负责做好艾滋病病人及HIV感染者的流行病学调查、随访病例的治疗管理和咨询检测工作;

  6. 负责开展艾滋病、性病防控宣教和业务工作人员培训、

  疫情统计报告及性病疫情的漏报调查工作;

  7. 负责督导美沙酮门诊有关工作;

  8. 负责全县结控项目的宣传教育、技术培训、督导管理、考核评价工作;

  9. 负责全县医疗机构痰检点的技术指导工作;

  10. 负责县、乡、村三级结防专干、防痨医生的业务培训与技术指导工作;

  11. 负责每年入学新生肺结核筛查工作,指导教育部门落实学校结核病防控措施、患结核病学生的休学制度及密切接触者的追踪调查及疫情处置;

  12. 负责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的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及考核评估工作;

  13. 负责本股室绩效评估指标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14. 负责加强对艾滋病初筛者及病人的血液样本管理及医疗废弃物规范处置工作;样本交接、运输、运送容器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15. 承担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检验股

  1. 负责食品、水、空气和健康相关产品检验及消毒效果检验;

  2. 负责开展艾滋病病毒抗体初筛检测及疾病控制有关的各种病原学检测和血清学检测;

  3. 协助体检中心做好健康体检中的临床生化检验工作;

  4. 负责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采样及检测工作;

  5. 负责实验室仪器设备的调试、保养及管理工作;

  6. 协助质控股做好相关资质认证、续展工作;

  7. 负责职业卫生、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自来水、二次供水及农村生活饮用水、食品安全风险、农村环境、学校(含托幼机构)和生活饮用水的检验检测及卫生评价工作;

  8. 负责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9. 负责本股室绩效评估指标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10. 承担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预防医学门诊

  1. 负责全县被动物咬伤患者处置工作;

  2. 负责全县狂犬病防制监测方案的制订及相关业务报表的上报工作;

  3. 负责狂犬病的个案调查、疫点处理工作;

  4. 负责向免疫规划与生物制品股申报狂犬疫苗、狂免的采购计划和接种注射工作;

  5. 提供各类成人适用的疫苗接种。

  6. 负责本股室感染控制及医疗废弃物规范处置工作;

  7. 负责本股室绩效评估指标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8. 承担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学校卫生股(体检中心)

  1. 负责全县中小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工作人员、食品加工销售及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卫生知识培训工作;

  2. 负责全县职业性健康体检及评价和相关数据上报工作;

  3. 负责全县高中学校、职校的学生健康体检及行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健康体检和各类劳务输出人员健康体检工作;

  4. 负责制订学校卫生工作计划、学生常见病监测与防控工作、学校健康危害因素监测、青少年健康相关危险行为监测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5. 负责对全县学校卫生与学生常见病防控工作的业务指导,负责对全县学校卫生防控专业人员、学校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专业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并做好学校卫生和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数据汇总、分析、利用,参与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的督导工作;

  6. 协助传染病预防控制股(应急办)做好学校疫情处理及发生在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工作;

  7. 负责本股室绩效评估指标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8. 承担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医疗机构监督股

  1. 负责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母婴保健机构、放射诊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2. 负责超范围执业(含个体诊所)查处;

  3. 协助卫健局对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母婴保健执业许可证》《放射诊疗许可证》的年审、校验工作;

  4. 负责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传染病防治执法检查、疫情报告、疫情控制、交叉感染、消毒管理等监督工作;

  5. 协助县卫健局做好执业医师和护士的注册登记工作;

  6. 负责农村卫生协会管理工作;

  7. 根据县人民政府、县卫健局的要求,与环保部门共同做好医疗废弃物处置工作;

  8. 做好本股室“两创”工作及卫生健康监督信息报表工作;

  9. 指导并帮助乡镇卫生计生监督管理所做好辖区内医疗机构、日常监督的监督协管工作。

  10. 承担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学校生活饮用水监督股

  1. 负责运动健身、候车(诊)室、书店、图书馆、展览馆等公共场所及学校、托幼机构(含学校生活饮用水)的卫生监督工作;

  2. 指导并帮助乡镇卫生计生监督管理所做好辖区内上述公共场所的卫生健康监督管理工作;

  3. 负责涉水产品、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自备水的卫生监督工作;

  4. 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置,负责职能范围内违法案例的调查、立案;

  5. 做好本股室“两创”工作及卫生健康监督信息报表工作。

  6. 承担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四)职业健康监督股

  1. 依照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制定本辖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相关规章;

  2. 负责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监督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组织查处辖区内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3. 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及监督检查,负责监督管理用人单位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工作;

  4. 负责监督检查和督促用人单位建立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相关职业卫生检查等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和督促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者健康损害与职业史、职业危害接触等相关证明材料;

  5. 负责汇总、分析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等信息,向相关部门和机构提供职业卫生监督检查情况。

  6. 承担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五)综合监督执法股

  1. 负责查处非医学需要进行性别鉴定、非医学需要终止妊娠的违法行为,完成省市分配任务;

  2. 负责血液安全监督检查,查处采供血活动中存在的违法行为;

  3. 受理和查处各类医疗机构挂证行医(出租、出借执业证书)、无证行医和非法行医的举报、投诉,参与县卫健局指派的医疗纠纷和事故的调查、取证;

  4. 依照执业医师法、中医药管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负责查处各类医疗机构挂证行医、无证行医、非法行医、“两非”等违法行为;

  5. 做好本股室“两创”工作及卫生计生综合执法信息报表、打击非法行医、打击“两非”案卷整理、归档工作;

  6. 指导并帮助全县乡镇卫生计生监督管理所做好无证行医、非法行医、“两非”的调查、取证等巡查工作。

  7. 承担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六)公共场所监督股

  1. 负责商场(店)、旅店、宾馆、美容美发、足浴、洗浴、KTV、消毒产品等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工作;

  2. 协助卫健局对卫生许可证的受理、审查、验收、许可、年度审核及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3. 指导并帮助乡镇卫生计生监督管理所做好辖区内上述公共场所的卫生健康监督管理工作;

  4. 负责消毒产品的监督检查工作;

  5. 负责职能范围内违法案例的调查、立案;

  6. 做好本股室“两创”工作及卫生健康监督信息报表工作。

  7. 承担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七)稽查信息股

  1. 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计划确定的任务和事项的执行完成情况;

  2. 上级布置、交办的事项处置及完成情况;

  3. 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或越权查处、滥用职权的情况;

  4. 具体行政行为中程序、实体内容的合法性情况;

  5. 执法过错的有关情况;

  6. 执法文书的制作和使用是否规范;

  7. 监督执法人员着装风纪、执法行为是否规范;

  8. 举报投诉处理的及时性和完成情况;

  9. 与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有关的其他情况。

  10. 承担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目标任务

  按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考核指标》和《湖南省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级达标标准》甲等疾控中心指标执行。

  五、工作措施

  2025年工作总体思路:提升能力,规范管理,突出重点,补齐短板,树立品牌,打造亮点,促进各项工作全面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平可及的健康服务。

  (一)提升能力,规范管理

  1.进一步规范机关日常管理。一是要持续抓好作风建设。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是一项常态化工作。对作风建设,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对干部职工要严管厚爱、敢抓敢管,督促作风建设各项规定落到实处,确保干部职工不越底线、不触红线。二是要进一步抓好规章制度执行落实工作。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对已有的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完善,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并执行落实到位,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三是要进一步抓好文明创建、文化建设工作。深化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丰富疾控文化内涵,弘扬主旋律,提振精气神,凝聚正能量,塑造良好的单位形象。

  2.进一步规范各项工作开展。一是要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重点引进预防医学专业技术人员。同时对所有干部职工不定期组织业务学习。集中学习每两月组织一次,股室要结合工作特点,每月组织一次学习,学习内容为政治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学习笔记必须手抄,不得打印。并鼓励干部职工参加职称晋升、继续教育、外出进修及论文撰写工作,提高干部职工综合素质。二是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和应急技术锤炼,年内至少开展一次现场模拟应急演练,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提升防控能力,确保出现疫情能够第一时间有序、有效、有力应对,控制疫情传播和蔓延。三是要加强实验室能力建设。实验室检验检测工作要充分应用现有仪器、设备、场所等有利条件,加强业务培训与能力维持工作,发挥实验室检验检测“一锤定音”的作用,确保重大传染病疫情、食物中毒事件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得到有效处置。四是要加强公卫工作(七大项)技术指导、业务培训、督导考核,各项工作指标在2024年基础上保持稳中有进态势。五是要结合《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考核指标 》和《湖南省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级达标标准》甲等疾控中心各项指标,加强质量管理,进一步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程序文件、作业指导手册,迎接甲等疾控中心复检,提高疾控业务工作规范化水平。

  3.进一步规范人员岗位管理。严格按照甲等疾控中心要求,进一步完善、优化岗位设置、岗位考核,让所有干部职工明白自己的岗位职责、岗位任务、岗位要求。要细化量化岗位考核,考核结果要直接与绩效工资挂钩。

  (二)突出重点,补齐短板

  重点传染病防控、免疫规划、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学生近视防控及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慢病防控、检验检测、狂犬病防治等工作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要将其作为重点工作,在求发展、求生存、保安全的基础上,倾斜人力、物力、财力,攻坚克难,重点突破。在人员素质、对外宣传、发展环境等方面,要补齐短板,着力改善。各股室要立足本职岗位,主动对接工作,加强部门沟通,只有互动多了,疾控机构的重要性才会体现出来,才能营造宽松有利的发展环境。

  (三)树立品牌,打造亮点

  要按照疾控工作现行政策及文件要求,在县卫健局的支持领导下,切实加强与财政、医保、教育及本系统县直医疗结构、乡镇(街道)卫生院的对接、沟通、协作,建立良好的外部工作环境,重点提升检验检测能力、水平,进一步抓好重点传染病防控、免疫规划、强化卫生应急、慢病防控及职业病防治,规范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工作,工作成效除达到省市指标外,要在全省、全市争先创优,树立品牌和亮点。要积极向县局、县政府汇报,争取领导重视和经费保障。同时,按照县委、县政府及县局安排部署,统筹做好巩固乡村振兴成果、文明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利剑护蕾、禁毒、禁赌、反恐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