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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级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畜禽养殖场未配套建设或防治设施运行不正常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来源:县畜牧水产局 2021-11-09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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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整改方案》要求,现将我单位负责的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配套建设不全,防治设施运行不正常等问题的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2021年省级生态环境警示片反馈:“畜禽养殖场未配套建设或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养殖污水粪便直排外部环境或超标排放等现象仍然存在”。

二、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

(一)整改措施

1、开展畜禽养殖场(养殖户)排查,确保所有规模畜禽养殖场及规模以下专业养殖户必须配套养殖粪污处理设施,并正常运行。

我县于2019年底完成畜禽养殖场粪污资源化整县利用项目,对全县348户粪污处理设施不完善的畜禽养殖场进行设备改造,使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100%。

2021年,我县组织了2次畜禽养殖场粪污设施全面督查,对少数未正常运行的养殖场实行监督管理,督促养殖场在停养期间做好设备维修保养,养殖期间设备运行正常,同时,我县制定畜禽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落实属地管理原则,通过不定期巡查,杜绝畜禽养殖场违法排污行为。

对于规模以下养殖场,我县通过打击非法违建养殖场行为,控制一批不具备养殖条件的养殖场;对于设施不健全的养殖场进行现场指导,通过收集粪污、厌氧发酵、种养结合解决一批小型专业户的污染问题;对于较大的养殖专业户,通过纳入亚行畜禽粪污治理项目,全面升级改造原有粪污处理设施,彻底解决我县畜禽粪污治理问题。

2. 未配套建设养殖粪污处理(收集)设施的养殖场(养殖户)一律依法停养整改,未按期完成整改的强制关停退出。

我县已制订《2021年平江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方案》,并将养殖污染治理纳入我县农村人居环境三年整治范围,通过县、乡镇、村、组联合巡查和监督,有效地遏制了养殖户的排污行为,使未配套建设养殖粪污处理设施的养殖场不可能有生存空间。

3.加强养殖场(养殖户)配套粪污处理(收集)设施运行监管,严格执法,依法打击设施停运、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

从2014年开始,我县畜牧部门与县环保部门实行联合监管,互通信息,依法打击因设施停运、超标排放行为。

三、整改目标及达成情况

通过持续整改,我县于2019年底完成全县348户粪污处理设施不完善的畜禽养殖场进行设备改造,使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100%。2021年,我县制定畜禽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落实属地管理原则,通过不定期巡查,基本杜绝畜禽养殖场违法排污行为。

四、后续工作安排或长效监管措施

我县属养殖大县,养殖场户多,后期监管难度大,我县将通过制定《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将畜禽养殖污染问题纳入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以及乡村振兴项目中,通过县、乡、村、组联合巡查和监督,有效控制养殖场粪污外排行为,同时,加大对农村环境卫生保护的宣传,严格新建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模式的标准建设,使我县养殖业粪污治理得到规范发展,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

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即日起5日内)向(县畜牧水产农机事务中心)反映。 

联系人:吴妙君,联系电话:13974000004

 

平江县畜牧水产农机事务中心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