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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平江县司法鉴定服务 (现执行单位:倡平司法鉴定所 汉昌司法鉴定所)涉企事业性收费公示

来源:未知来源 2015-11-0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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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服务 (现执行单位:倡平司法鉴定所 汉昌司法鉴定所)
收 费 项 目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 收费对象及范围 批准文号 收费性质 备     注
一、法医临床鉴定     委托者 湘价服[2009]161号   1、含活体检验、活体照相,不含医学辅助检查费用。需进行医学辅助检查的,检查费按省物价局制定的医疗服务价格标准收取。
2、损伤程度鉴定只涉及体表损伤程度鉴定的,每例300元。
3、法医病理鉴定,物证鉴定、毒物鉴定、人类学鉴定、精神病鉴定等收费标准具体见文件。
1、损伤程度鉴定   300-700元      
2、伤残程度评定   700元      
3、伤病关系鉴定   1000元      
4、诈病、诈伤鉴定   1500元      
5、医疗纠纷鉴定   4300元      
6、劳动能力鉴定   700元      
7、活体年龄鉴定   800元      
8、男性性功能评定   700元      
9、听觉功能评定   700元      
10、视觉功能评定   700元      
11、致伤物和致伤方式推断   900元      
12、医疗费合理性评定   600元      
13、后期医疗费评定   600元      
14、医疗护理依赖程度评定   600元      
15、误工、护理、营养时限评定   600元      
16、治疗时限评定   600元      
17、疾病鉴定   800元      
18、法医临床鉴定文证审查   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