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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水务局行政事业性收费

来源:平江县水务局 2014-12-0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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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单位:平江县水务局

收费项目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 收费对象及范围 批准文号 收费性质 备    注
一、地表水(水资源费)       湘价费[2009]62号 行政 农民使用集体水塘、水库中的水和从江河、湖泊引水从事农业生产及生活、禽畜饮水、抗旱取水免收水资源费
1、工业取水 每立方米 0.03元    
2、生活取水 每立方米 0.025元    
3、城市公共供水取水 每立方米 0.02元      
4、水力发电取水 每千瓦小时 0.001元      
5、火力发电循环冷却取水 每千瓦小时 0.001元     行政  
二、地下水(水资源费)       湘价费[2009]62号  
1、城市规划区内取水          
a、城市公共供水取水 每立方米 0.05元      
b、其他取水 每立方米 0.30元      
2、非城市规划区取水 每立方米 0.05元      
三、河道采矿管理费       湘价费[2009]62号 行政  
1、采挖沙石 每吨 0.4元      
2、取土 每立方米 0.2元      
3、淘金(按翻动砂、石、土、体积) 每立方米 0.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