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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湖南省知识产权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案

来源:科技局 2015-08-0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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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系省知识产权局直属管理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规划和组织全省知识产权信息化建设,为全省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利信息检索与咨询服务。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结合该中心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利分析工作人员2人。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监督指导下,由省知识产权局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局人事与对外合作处,具体负责协调、组织招聘工作,局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注重能力和水平的原则。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四)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出具本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具备并出具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与工作经历有关的资格条件,均以2015年7月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方案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hnrst.gov.cn)和湖南省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www.hnipo.gov.cn)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10日至2015年8月14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请应聘者自行到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的“表格下载中心”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连同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注明姓名)等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PDF)发送至邮箱hniporsc@163.com。

应聘人员请如实填写和提交有关信息、材料。凡因本人填报信息错误的自行负责;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湖南省知识产权局网站公布并电话通知参加笔试考试。

(四)考试方式

1、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应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5,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考试(笔试具体安排将在湖南省知识产权局网站上发布)。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内容主要为应聘岗位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考试范围和复习资料。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查,请面试人员携带报名时提交的所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复查。复查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成绩在湖南省知识产权局网站上予以公示。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及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如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等额递补一次。

应聘人员在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否则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省知识产权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被聘人员享受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 0731-88860919(局人事与对外合作处)

监督电话: 0731-88856291(局纪检监察室)

湖南省知识产权局

201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