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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公告

来源:县人民检察院 2022-10-28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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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平江县人民检察院委托平江县湘平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3人,将通过劳务派遣方式在平江县人民检察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聘用制人员3名(不限性别),实际报考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2:1以上方可开考。

三、报考条件

(一)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3.年满18周岁,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4.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法律类专业。已取得法律资格证书C证及以上的不限法律类专业。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过治安处罚的;受过劳动教养的;曾被开除党、团籍的;在学习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本人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本人或亲属(配偶、父母、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从事律师工作的或有其他任职回避情形的。

8.涉毒吸毒人员。

9.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人员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报名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毕业证原件、非法律类专业的需法律职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经工作人员初审后,填写报名表。添加工作人员微信号可上传报名资料获取报名表18817020180。

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8日——2022年11月2日

报名地点和联系人:平江县湘平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平江县汉昌街道车站路商业步行街桂花阁),联系人电话和微信号18817020180(易经理)。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核查身份证、学历等部分组成。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与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机试、面试三个部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为法律专业知识、综合知识、写作能力;计算机技能测试主要测试打字速度;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仪容仪表、行为举止、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及临场应变能力。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接到考试通知后,凭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和体检医院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平江县人民检察院负责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考察。

(六)录用及签订聘用合同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与平江县湘平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派遣到平江县人民检察院从事检察辅助工作,合同期限为2年(含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只发基本工资)。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合同期满后,不续签合同,重新办理招聘。聘用期间发生违法犯罪或违反公安机关规章制度的,一律辞退并依法依规处理。 

五、工资待遇

试用期满合格被正式聘用的,年薪为80000元(含五险一金、绩效奖金、工会福利等)。

六、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请致电平江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咨询,平江县人民检察院对本公告拥有最终解释权。联系电话:0730-6260597。

附:平江县人民检察院招聘聘用制人员报名表.docx

 

 

平江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