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平江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1号议案的答复

来源:未知来源 2016-10-1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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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市场监管字[2016]5号(A类)

尊敬的朱和平、余贷明等十位代表:
    你们好!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食品安全问题的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你们在建议中提到的食品生产加工领域还存在着食品生产企业多、小、散、乱,从业人员素质低、因陋就简进行食品加工的现象;针对劳务工人员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相对薄弱,夜间烧烤等非法小摊还有很大的市场;食品安全和科学消费知识还比较缺乏,对食品安全问题还存在着不少认识误区和盲区等问题很有针对性,你们所提的加强宣传教育力度、加强人员设备配备、加强诚信教育、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监察等建议很有建设性。作为政协委员,你们在百忙之中认真履行职责,关注食品安全,可敬可佩。
    收到建议后,我局立即召专题工作会,由食安办牵头与县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进行了认真研究,精心安排,集中整治,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在加大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力度方面,除日常宣传外,县食安委严格按照国务院食安办要求每年6月的第三周为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安办和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企业单位利用宣传车、广播、海报、展示板、宣传资料、咨询台,使食品安全宣传做到了“三进”和“三结合”, “三进”即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三结合”即普法教育与普及科学知识相结合、宣传教育活动与专项行动相结合、集中宣传与长效推进相结合,逐步提高了全民食品安全意识。
    二、在队伍建设、人员配备、执法力量方面,根据国务院体制改革有关文件精神,我县体制改革基本到位,执法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县农业局、畜牧水产局已在各乡、镇成立了所(站)。我们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在今年三月份成立后,在原有的十个工商所的基础上,在龙门镇、童市镇、余坪镇新增三个所,加强了基层监管力量配备。同时,县政府还组建了县检验检测中心,队伍建设以及检验设备基本配备,对以后检测数据的精准度提供了更好的条件。
    三、在经营人员进行诚信教育方面。在日常宣传和培训的同时,县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加强企业经营诚信体系建设,与生产企业签订了责任状。向全县人民公布了12315、12331举报电话,并对诚信守法企业进行量化分级,有9家餐饮服务单位被评为“文明餐桌示范店”,12名餐饮服务从业人员评为“文明餐桌服务之星”,购得乐超市等6家单位被评为“放心蔬菜店”。
    四、在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整治,防止“以罚代法”、“监督缺失”、“拖延不办”、“互相推诿”等现象的发生,形成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露头就打的高压姿势方面。一直以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县纪检监察局的严格监督下,我们深入分析和准确把握我县食品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式和任务,强化监督、形成合力,坚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与食品产业帮扶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监管机制建设相结合的原则,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今年来,在生产领域,共组织出动执法人员809人次,对全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开展例行检查560户次,发现问题146个,下达整改书328份,销毁不合格产品294件,责令停产整改4家,暂扣生产许可证企业1家。在流通领域,共出动执法人员1109人次,查办案件139起,案值20余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93万元。在餐饮消费环节,加强了日常巡查,立案查处无证无照经营、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未按规定索证索票、使用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原辅料、使用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餐具等各类违法案件41起,没收不合格食品86种次,计715公斤,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达《监督意见书》706份,责令整改86家。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为全面提升我县食用农产品安全,大力推行农产品例行检测制度,定期发布农产品检测信息,扩大监测样品数,每月对农贸市场、超市、批发市场、基地的蔬菜、水果进行例行监测,共检测样品数8639个,监测的农产品合格率均在98%以上。在打击私屠滥宰和白酒制假售假方面,全县出动执法人员2879人次,检查种植、养殖基地135家,抽样检查生猪活尿检2512个,无一阳性;检查全县108家饲料店和46家兽药经营门店,未发现违禁饲料和兽药经营;并对全县24个市场、46家冷冻动物产品的冷库经营户,6个集镇定点屠宰点和城关镇定点屠宰场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共检出病害生猪15头,全部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开展酒类产品质量检查,查获各类假酒1500多瓶,散装酒精勾兑假酒300多公斤,酒精300公斤。
    总的来看,我县食品安全环境不断提升,群众食品安全意识也不断增强,但是但仍有部分经营者受利益驱动,制假售假的现象时有发生,既坑害了群众的利益又损害了群众的身体健康,同时也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特别是我县管辖面宽、量大、线长,给监管工作带来很大难度,食品安全工作任重道远。我们坚信,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位代表的大力支持下,各职能部门的团结协作下,食品安全监管会越来越严格,绝不会放松,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感谢你们对我们市场和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平江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6年7月30日       

承办负责人:江九如(13387301777)
承办人:张再发(15973048666)
刘  勇(13762049079)
6260756(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