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平江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49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政府办 2017-10-11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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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重办字〔2017〕2号B类

关于对平江县第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49号建议的

答     复

刘柏林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启动甲山大道南侧安置区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办与相关单位对接后,与国土资源局、城建投、征收办、城关镇相关责任人到现场进行了察看,督促城关镇项目办整理了报征材料,召开联合会议研究土地报征费用方案,报请县政府同意。已于2017年5月5日省政府已下达征地批复,拆迁安置户已陆续开始建房。

感谢你对我县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平江县人民政府重点项目办公室

2017年9月28日

承办负责人:熊聃

承办人及电话电话:洪光明  13707409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