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重办字〔2017〕2号B类
关于对平江县第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49号建议的
答 复
刘柏林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启动甲山大道南侧安置区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办与相关单位对接后,与国土资源局、城建投、征收办、城关镇相关责任人到现场进行了察看,督促城关镇项目办整理了报征材料,召开联合会议研究土地报征费用方案,报请县政府同意。已于2017年5月5日省政府已下达征地批复,拆迁安置户已陆续开始建房。
感谢你对我县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平江县人民政府重点项目办公室
2017年9月28日
承办负责人:熊聃
承办人及电话电话:洪光明 13707409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