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平江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23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政府办 2017-09-22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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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信字〔2017〕1号B类

关于对平江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21号建议的

答   复

童曲明等县人大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政府有偿购买有偿公共法律服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你们建议“政府通过购买法律服务的方式,为政府重大决策的制定,重大项目谈判等方面提供专业的优质的法律服务”,确实很有见地,但信访局只有建议权,我们会向相关领导汇报,根据职能分工,我们无法落实此事,敬请理解。

二、你们建议在信访大厅内设立专门的律师咨询室,由律师解释上访人的法律问题,化解信访矛盾,使“信访”变成“信法”,并对此作为政府购买法律服务试点,这确实是一个化解矛盾的行之有效方法之一,信访局也已经尝试实施,但因无此人员编制,加之经费不足等原因,无法落实到位。

衷心感谢你们对信访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你们的共同呼吁和支持下,创建和谐稳定大局。

平江县信访局

2017年9月5日

承办负责人:罗德龙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胡雄著    0730-62233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