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平江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73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政府办 2017-08-15 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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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编办复[2017]3号C类

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73号建议的

答    复

傅良军代表:

您在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县供销社机关无编制人员、编制总数不足的问题,请予以尽快解决》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议案中提出了关于优化联社机关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增加编制、化解历史问题的建议,我们表示支持和理解。县供销联社在计划经济时代,维护了整个系统大局的稳定,为县域社会经济建设盘活了资产,服务了全县的中心工作,做出了许多贡献,作为党和政府的工作部门,从情理的角度出发,我们也理应给予更多关心和帮助。为此,我们多次调研走访、向上级部门反映,而且取得了相应的成效。

根据2016年8月9日伟雄县长在供销社联合调研时的会议精神和2017年3月31日的编委会议纪要平编发[2017]1号文件精神:“同意县供销社下设股级事业机构:“平江县供销系统资产和现代物流管理中心”,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名,用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具体事宜由县人社局依规依程序办理。”关于建议中提及的机关无编人员的问题,我们表示理解,但根据当前机构编制政策要求,县供销社现有的13名无编在岗人员暂时只能维持原状。同时,我们希望你们大力支持机构编制部门的工作,根据中央编办、监察部颁布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要求,来加强对我县行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监督检查,防止乱设机构和私招乱雇、超编进人等现象的发生。

感谢您对机构编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们深表谢意!敬请您继续关注和指导我们的工作!

专此回复

县委编办

2017年7月31日

承办负责人:何汨池

承  办  人:陈  杨

联系电话:0730-6221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