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平江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20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政府办 2017-08-11 16:49
| | | |

平政金函〔2017〕5号B类

关于对平江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20号建议的

答  复

佘伟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设立“应急转贷平台”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针对小微企业续贷银监已出台新政策

此前,银监会印发《关于完善和创新小微企业贷款服务 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的通知》,着力解决小微企业倒贷(即借助外部高成本搭桥资金续借贷款)问题,允许银行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进行续贷。今年上半年,市银监会也对我县银行机构进行调研督促银行积极开展小微企业续贷业务,无还本续贷模式是由信用情况良好的企业向银行提出申请,在管理制度、操作流程、法律文本、信息系统支持等方面完善各项配套措施,企业可无需偿还本金进行续贷,有助于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所以,我县小微企业如有需要也可向银行进行申请。

二、我县正在积极探索应急转贷平台的设立

一是针对小微企业资金自我调度能力较弱,贷款到期日与货款资金回笼周期不容易匹配难题,我县通过召开银企洽谈会、制定年度金融工作方案、改进考核评价机制等方式,极力推动银行开展“无还本续贷”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二是在积极推动银行创新信贷产品的同时,我县也会采纳您所提意见,尝试设立应急转贷平台,为企业雪中送炭。目前正在与相关单位进行协调在本地设立担保公司,再由公司提供应急转贷资金“过桥”。

感谢您对金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平江县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7年7月29日

承办负责人:王永祥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罗 谦   6666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