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水字〔2017〕14号B 类
关于对平江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3号建议的
答 复
龚玲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人民群众安全饮水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下实施较为顺利。项目从2006年实施以来,经过了近11个年头的发展,已家喻户晓,发挥了巨大的社会效益。 2006~2016年,全县共建乡镇集中供水(1000吨以上)工程16处,村级集中式供水工程280处、分散式工程225处,解决了58.58万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
您是一个非常关注民生的好代表,特别是在饮用水方面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平江供水枢纽工程(黄金洞水库)一期已经完成,长寿集镇用上了优质的自来水,二期工程正在实施,长寿镇农村供水入户将会统筹推进。关于水源测查、环境污染等问题,需要政府牵头,各部门配合,全社会参与,共同努力才能完成。作为水务部门,我们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积极推进此项工作。
感谢您对我县农村安全饮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平江县水务局
2017年7月20日
承办负责人:吴百炼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胡建中 0730-6233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