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平江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71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政府办 2017-07-20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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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水字〔2017〕8号C 类

关于对平江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71号建议的

答   复

李胖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要求修建小水库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在平江旅游项目在安定镇白茅塅村启动以来,得到了各级政府的关心与支持,目前项目已经正式运行,带动了平江旅游事业的发展,也给当地经济的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

你提到要在项目区新建一座小一型水库的问题,要办理新建水利工程行政审批手续,并聘请专业技术单位进行勘测、选址和设计,编写可行性报告和初步设计报告,再按有关程序进行申报立项,待正式批复后方能实施。目前。国家高度重视现有小型水库除险加固,暂无新建小型水库的资金支持计划。

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平江县水务局

2017年7月13日

承办责任人:唐大程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彭娓男  0730-6220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