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平江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2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政府办 2017-07-19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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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水字〔2017〕9号B类

关于对平江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2号建议的

答    复

李世龙等11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力度对石牛寨镇汨水源河段生态保护和综合治理的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们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提案十分重视,相继召开了局党组和局务会议,就代表的议案和委员的提案进行了研究和讨论,我们认为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力度对石牛寨镇汨水源河段生态保护和综合治理的议案》政策性强,涉及的问题真实,分析的问题透彻,采取的方案措施中肯,是一个得好的建议,值得推广。

对全县河道的生态保护和综合治理,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健全管理机制,明确监管责任。为了加强对水源生态保护和环境综合治理力度,现己对“两江十八河”全面明确“河长”制,并通过媒体公示。二是健全保护措施,增强生态意识。开发与保护并重,做好河流资源综合开发长期规划,在开发利用过程中,充分考虑环境,注重生态保护与长远发展。加强流域环境污染源整治,加强生态建设,积极与相关部门衔接。三是完善基础设施,加强综合治理力度。你镇浆市河、洞下河均已列于山洪沟治理规划,正在等待计划下达,我局将加大争取的力度,力争早日动工。

感谢你们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平江县水务局

2017年7月13日

承办责任人:唐大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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