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平江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1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政府办 2017-07-18 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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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水字〔2017〕7号C类

关于对平江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1号建议的

答   复

钟开乾等11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全面加强加义镇(原咏生乡境内)桂花堰水库综合治理的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桂花堰水库除险加固已于2012年已经完成,目前大坝枢纽工程运行正常,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起到保护作用。

你们提到建水库时淹没周方村146亩田土的问题,小型水库按照谁建谁管、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和当时建设时的政策,水库淹没工程应由受益的村组进行调整,国家暂时没有征收和补偿的政策,请你们多予以理解和支持。关于水库清淤的问题,国家暂无此类项目资金安排,建议你们:一是严格禁止乱采滥伐,保持水土;二是全面禁止乱挖乱倒,减少泥沙淤积。全面整治河道的问题,目前农村河道整治规划已经上报,国家还没有开始实施,待项目实施时,我局根据轻重缓急进行逐步安排。

感谢你们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平江县水务局

2017年7月13日

承办责任人:唐大程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彭娓男  0730-6220538